李洁丽在定西检查审计质量时强调 审计工作必须依法履职尽责

30.06.2016  01:48

  近日,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洁丽带领法规处人员,在定西市及其所属2个县级审计机关,检查市县审计机关依法履职尽责和审计项目质量情况。

李洁丽主持召开审计质量点评会

  检查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常态下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要求。一要从法定义务、法定职责等方面入手,深刻领会新形势下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重要性;二要紧密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审计制度改革,结合当地审计工作实际,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上级精神;三要始终坚持审计职责权限法定、审计程序法定、审计方式法定、审计标准法定和审计保障法定的工作要求,坚持审计工作“二十字”方针,切实做到依法审计。

法规处人员反馈审计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

  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审计项目资料和工作台账,检查组掌握了受检单位依法履职尽责的情况,及时反馈了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一要根据审计机关自身力量,合理控制审计项目数量,有计划、有步骤、稳妥地推进审计全覆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对于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的现实困难,要与当地组织部门积极沟通,充分反映审计机关工作现状,力争把审计项目做精,有效防范因审计项目数量过多带来的审计风险。二要坚守“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原则,依法从审,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一定要知法、守法,知道每个审计执法岗位“该干什么”、“怎么去干”、达到“什么标准”、承担“什么责任”,做到人人“明责”,全员“确责”。对不依法履职尽责、审计执法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审计事项,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漏报、瞒报、迟报,对隐瞒不报或报告不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同时将依法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全省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做到审计程序合法。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实施审计,审计通知书要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撑审计结论,要以审计机关的名义书面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严格执行审计程序,认真依法履职尽责。

法规处人员检查审计项目质量

供稿:法规处 杨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