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审计局 “四个明确” 规范审计购买服务行为

28.09.2018  20:12

  今年以来,金塔县审计局通过明确审计购买服务范围、工作职责、工作纪律、责任追究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行为,防范审计质量风险。

   明确服务范围 :明确购买服务适用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资源环境等非涉密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购买服务内容不得为整体审计项目,县级审计机关购买服务应当从上级审计机关建立的备选库中选择中介机构。

   明确工作职责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购买服务的审计项目、费用标准以及选用中介机构意见,就服务内容、质量要求、费用支付、法律责任等与中介机构签订协议。

   明确工作纪律 :审计机关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买服务事项的被审计单位或项目业主单位收取或转嫁服务费用。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期间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等方面的监管。中介机构不得以审计机关名义印发审计通知书或出具审计报告。

   明确责任追究 :审计机关及工作人员有接受中介机构不正当利益、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后果等行为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中介机构及提供服务人员有违反审计工作纪律、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接受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的,审计机关视情节采取停止工作、解除协议、追究违约责任、移送处理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供  稿:金塔县审计局  裴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