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审计局与纪委监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23.11.2018  20:02

  为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嘉峪关市纪委监委和市审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审查调查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了“纪审联动”四项机制,统筹监督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监督效能。

   一是建立协同作战机制,推动监督同向发力。 根据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工作性质、特点,明确对口联系部门,负责联系问题线索移送、协调协作事项办理、重要情况通报等日常联络沟通事项,明确办案人员调取审计资料、人员配合使用等工作流程,理清职责及程序。审计前,市审计局主动到市纪委监委了解与被审计对象、审计内容相关联的信访内容、调查结果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确定审计重点;市纪委监委在信访初核或立案调查前,根据需要向市审计局了解相关信息、调阅审计报告等。

   二是实行业务融合机制,增强合力监督实效。 准确把握审计重点,将执纪审查工作确定的重点统筹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通过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等日常性的审计监督,发现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在受理举报和查办案件中,发现有关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属于审计管辖范围的,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为项目审计提供线索,形成线索发现、移送和查处的良性循环。

   三是建立过程协助机制,整合优化监督力量。 市纪委监委和市审计局在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涉及专业性问题和其他需要协作办理的事项,可根据对方要求及时予以协助。在查处重大案件过程中,双方优势互补,抽调骨干力量组成联合办案组集中办案,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将财经、法纪、计算机等专业技能运用到问题线索处理过程中,提升监督实效。加大资源整合力度,积极探索交叉任职和人员交流任用制度,加强两部门之间的人员流动和任职交流。

   四是坚持纪审联动机制,实现监督成果共享。 一方面将监督成果用于风险提示。市纪委监委和市审计局从各自业务的角度出发,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特别是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风险提示,有针对性地组织后续跟踪监督,同时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强化监督等意见,推动源头整改和条线管理。另一方面将监督成果用于跟踪问效。针对审计发现的涉及“踩红线”“越底线”的问题,纪委监委加强约谈和问责,对屡查屡犯和久拖不改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促进问题整改、强化跟踪问效。

  供  稿:嘉峪关市审计局  汪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