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审计局三项措施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工作

05.09.2014  19:47

  为进一步提升审计项目质量,规范审计执法程序,防范审计风险,今年以来,敦煌市审计局依据新颁布的《国家审计准则》,不断加大审计项目审理力度,使审计项目质量和规范化成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

  前置审理关口,防范审计风险。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开展项目审理工作,明确审计项目必须经过审计组长审核、业务部门复核、法制股预审和复审、局业务审定会集体讨论审定等多个质量控制环节,层层把关,各负其责。同时,将审理关口前置,在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由法制股先进行预审。

  严把重点关口,认真开展审理。在审计项目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以审计实施方案为总览,以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为主线,严把审计方案制定关、审计程序关、审计实施关、审计取证关和审计报告关五个关口,全面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

  注重汇总分析,建立反馈机制。对审理结束的审计项目,审理人员及时汇总分析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分管业务和法制的局领导,便于局领导进一步加强对审计现场的指导,促使审计人员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提高审计项目质量。

  

供稿:敦煌市审计局 樊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