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荣获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单位
日前,省委宣传部、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2011—2015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省审计厅获得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六五”普法期间,省审计厅紧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这一主线,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深度融合到审计工作之中,通过“五个结合”聚焦发力,不断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审计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建立审计质量管控制度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审计质量建设,先后制定完善了与国家审计准则相配套的《审计质量考核办法》、《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审计项目定额管理办法》、《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审计组若干重要事项操作指引(试行)》等审计质量管理控制制度,做到靠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审计质量标准结合起来。规范审计工作各个环节的行为,牢固树立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生命线的理念,切实夯实审计工作基础。在近年审计任务繁重的情况下,厅党组始终坚持审计质量的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确保审计质量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的检验,坚决做到“一个到位、六个不能错”。即:认真开展被审计对象背景情况调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到位,审计中做到审计程序不能错、事实认定不能错、适用法规不能错、定性评价不能错、处理处罚不能错、文字表述及数据不能错。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审理工作结合起来。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审计质量生命线意识贯穿到审计的各个环节,严格落实审计业务分级质量管理控制,审计组成员、主审、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审理机构、总审计师、厅领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各负其责,层层审核。审理工作部门不断拓宽审计项目审理的广度、深度和细度,创新审计工作思路方法,实行审理工作“十查十看”要求,全方位审核审计项目质量,筑牢质量控制“防火墙”。积极推行审计项目“报送与现场”审理双轨并行机制,对一般性审计项目采取审计组现场审计结束后向审理部门报送审计项目资料,对重点审计项目将审理关口主动前移,审理人员深入审计一线开展现场全程跟踪审理,增强审计质量管理控制的时效性、针对性。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审计质量检查评优结合起来。研究制定《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工作方案》,从审计职责履行、审计力度、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审计记录、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审计决定整改落实、审计程序、审计档案管理、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审计项目质量13个方面77个分项细化了质量标准和检查要点。每检查一个单位,都召开全体审计人员会议,讲评反馈检查结果,并“以案说法”讲解审计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按照“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原则,汇总分析审计质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全省通报。同时,坚持组织开展年度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充分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廉洁文明审计结合起来。出台《审计组廉政管理办法》,把廉政监督延伸到审计第一线,从源头上有效防范审计廉政风险,厅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审计人员层层签订廉政目标责任承诺书,建立审计人员廉政档案。制定《审计组临时党支部管理办法》,以审计组廉政建设为重点,抓好审计进点前廉政教育承诺关、审计现场随机检查关、审计出点后的讲评关,切实加强审计现场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供稿:法规处 李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