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7.11.2016  11:04

  两名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干部被行政记过,一名退休人员因为吃空饷被移交省纪委处理。11月中旬,省审计厅通报近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弘扬新风正气。

  省审计厅制度先行,制定厅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审计组廉政管理办法。强化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和知识竞赛等办法,让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检验标准,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不抓党员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的职责,班子成员主动承担分管责任,认真落实联系点制度和“一岗双责”。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全面开展自查互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查找在理想信念、作风纪律、服务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列出整改时间表。每名党员干部填写《遵守廉政规定承诺书》,如实汇报个人情况,加强机关内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把风险防空融入审计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针对审计工作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的实际,厅党组抽调专人廉政回访、暗访,全方位多层次了解审计组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情况。(通讯员闫加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