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全覆盖”首次写进政府文件

28.10.2014  03:34

    近日,,部署进一步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更好地服务改革发展,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促进廉政建设。

    《意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指出,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现问题、完善机制的原则要求,依法开展审计,秉公用好审计监督权。要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效率;要重点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强调,要发挥审计促进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的保障作用,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促进公共资金高效使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改善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深化改革。要强化审计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查深查透查实,推进廉政建设;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推动履职尽责。

    《意见》要求,要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及时、全面提供审计所需的财务会计、业务和管理等资料,根据审计工作需要,依法向审计机关提供与本单位、本系统履行职责相关的电子数据信息和必要的技术文档。审计机关履行职责需要协助时,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予以协助和支持。

    《意见》指出,要狠抓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各级政府要将整改纳入督察督办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整改不力、屡审屡犯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意见》强调,要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职业化;构建国家审计数据系统,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加大审计工作的保障力度,保证履行职责必须的力量和经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依法直接领导本级审计机关,及时研究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并把审计结果作为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要维护审计的独立性,保障审计机关依法审计、依法查处问题、依法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

    解读:加强整改公开强化“问责制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27日全文公布了这份文件。新华社记者第一时间采访审计署副审计长孙宝厚,请他为公众解读这份文件的精髓。

    孙宝厚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政策措施。意见要求,审计机关要把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对各部门各地区贯彻中央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促进落实到位,这也是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的需要。

    孙宝厚说,意见明确,审计机关要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意见明确提出,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接受审计、配合审计。这意味着,凡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都要接受审计;凡涉及对这些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分配和使用,都要接受审计;凡涉及这些资金、资产和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人员,都要接受审计。

    “审计的不仅仅是会计资料,还有业务资料,以及管理资料。这里面不仅包括了单位,也明确提到了个人。”孙宝厚说,“举个例子,一家民营企业使用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那么就必须依法接受审计监督。个人使用了国家的科研资金,也必须依法接受审计。

    他同时表示,受审计力量和人员素质的限制,国家审计机关还未达到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要求。因此意见也提出,有必要通过强化审计队伍建设、推进审计职业化、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加强内部审计等措施来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孙宝厚说,社会各界对屡审屡犯的问题特别关注,要求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向社会公开。对此,意见对加大整改力度的规定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公开,就是要求被审计单位向社会公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一个就是问责,落实整改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

    从今年8月份开始,按照国务院部署,审计署组织18个特派办和25个派出审计局,全面对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各地区、各部门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以及简政放权推进情况。

    “所谓持续,就是今年要做明年也要做,这个季度要做下个季度也要做,涉及的内容非常多。”孙宝厚说,今后,审计工作将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推动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加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密切关注资金的存量和增量,促进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业内人士:为反腐创造更有力举措

    加大审计力度,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是这份《意见》的总体要求。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不久,国务院即发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是为反腐创造更有力手段的重要举措。

    东北财经大学投资工程管理学院院长王立国说,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定向调控成宏观调控的新思路。此次国务院在《意见》中提出,要持续组织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这意味着将通过强调审计作用保障中央政府政策措施能够有效实施。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认为,在全面深化改革新时期,国家一系列重大部署密集出台,实现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搞好民生建设和推动配套改革,都需要审计的促进和保障。“国家审计没有部门利益羁绊,将发挥好权力运行‘紧箍咒’的作用。”他说。

    《意见》不仅要求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还明确提出要发现国家政策措施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维护财经法纪,促进廉政建设;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的突出矛盾和风险隐患,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实现审钱、审人、审政策全覆盖。

    王立国认为,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因为缺乏对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在投资项目决策、融资和责任等方面的有效约束,“豪华办公楼”“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屡禁不止。财政资金不能得到有效配置,政府投资效率低下,广受社会诟病。《意见》通过强化审计的监督作用,将有效配置财政资金,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率。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院长王雍君认为,国务院在《意见》中关于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的规定,特别是关于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的规定,以及关于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的规定,实际上将传统意义上的审计监督延伸到了“整改问责”,而整改问责多年来一直是审计“软肋”。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副巡视员、副研究员姜建静表示,审计监督难在我国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些被审计对象依法接受审计意识欠缺,拒绝提供审计必需的资料,有的协查单位保密意识不足,甚至存在威胁恐吓审计人员的情况等。

    为强化审计机关的地位、权威性和独立性,《意见》就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机制作出了4项重大规定。王雍君认为,《意见》强化了审计机关的权威和地位,可谓一大亮点。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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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机关如何确定审谁不审谁?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审计监督的对象很多,但审计机关的审计力量有限,难以做到每年对所有监督对象都进行审计,这就需要整体谋划,系统安排,区分先后顺序,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照制定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审计。

    总体来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的依据主要有: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

    为保障审而有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制订过程非常严谨。审计机关首先必须通过了解、掌握、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政策动态,走访有关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征求内部机构和下级机关意见等,广泛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初选审计项目。

    其后,对初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进行评估,综合确定备选项目及优先顺序。对综合项目的重要程度、项目风险水平、审计能够达到的预期效果等进行评估。

    对必审项目,审计机关可以不进行可行性研究。例如,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机关每年对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重点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今年6月26日,审计署公布了对38个中央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结果显示,“三公”经费超标、违规盖楼和办公用房超标、动用财政资金发“福利”等仍是主要问题。

    除预决算审计外,每年必审的项目还有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要求审计的项目,上级审计机关安排或者授权的审计项目等。根据工作需要,本级政府行政首长和相关领导机关每年会交办审计机关一些重要事项,审计机关应当列入年度项目计划。对上级审计机关安排以及授权审计的项目,下级审计机关也应按时完成。

    近年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在工作中不断加强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领域、环节、手段等情况的综合分析,力求做到把握规律、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审计机关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工作方面“围绕权力、紧扣责任、追查资金”,做到“定准位、围绕权、紧盯钱”。即:一是锁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三是强化对资金流向的跟踪,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突破,严查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和经济犯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