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审查处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府院衔接”机制调研工作

29.05.2018  04:26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把一切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的范围”的要求,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将备案审查制度作为监督宪法实施的重要保障,有效推进依法行政,5月24日上午,经办领导同意,备案译审处一行3人赴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府院衔接”机制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调研中,备案译审处与省高院审管办、行政庭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就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法定标准及建立行政诉讼附带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府院衔接”机制进行了交流座谈。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立新同志出席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备案译审处处长聂瑞平同志就十九大后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要求、此次调研活动的目的及我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情况做了介绍。备案译审处副处长高蓉同志就新《行政诉讼法》、刚发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中有关附带一并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要求与具体工作结合情况及借鉴浙江省政府与浙江省高院 “府院衔接”工作机制的具体模式进行了交流。

  赵立新副院长表示,省高院党组对此次调研活动非常重视,也让省高院充分了解了全省政府系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情况,对下一步省法院做好行政诉讼工作提供了帮助。此次调研给省省法院带来了先进经验,有助于推动行政诉讼审判工作。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新修改颁布实施,全国“政法口机构改革专项协调小组会议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刚刚召开之后开展此次调研活动非常必要十分及时。新法实施对当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诉讼办案能力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更好的要求。省高院与省法制办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征求意见、统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信息共享、信息公开、依法行政法治宣传等方面有很多需要沟通衔接的地方,今后在部门的协同性方面会有更多更广的创新联动空间。适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府院衔接”机制是今后开展工作的必然趋势,省法院将尽全力配合。双方要继续加强合作,形成共同推进政法改革的合力,加大推进政府依法行政的力度,加快建成法治政府的步伐。

  通过此次调研活动,省高院与备案处就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府院衔接”机制达成前期共识,为下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适时出台 “府院衔接”机制具体指导意见奠定了基础,同时为我省在全国较早出台 “府院衔接”机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