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瘦身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行政审批事项减少942项

10.11.2016  22:09

  自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主动适应和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切实做到“接得住、放得下、管得好、服得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与2003年相比,我市行政审批事项从1068项减少到126项,减少942项,减幅达88.20%。目前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93项、备案制管理项目36项。

  行政审批严格做到“零超时

  在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中,我市紧盯国务院、省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积极承接落实。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区实施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审批事项,将一律下放县区管理;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大力瘦身事项减少942项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结合兰州市实际,按照“应接必接、应减必减、能放则放”的原则,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大力瘦身。

  第一抓承接,确保无缝对接。对于国家层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认真制定承接方案,明确承接单位,防止上级下放的权力“自由落体”。“十八大”以来,共承接落实省政府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70项。与2003年相比,我市行政审批事项从1068项减少到126项,减少942项,减幅达88.20%,加上省政府下放、工商质监移交和法律法规修订增加的67项,目前共保留市级行政许可项目193项、备案制管理项目36项。

  第二抓清理,确保精简规范。针对过去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标准等混乱的问题,积极加强对市级部门和县区的培训指导,开展了统一审批事项、统一项目名称、统一审批标准、统一审批流程、统一审批监管“五统一”工作;建立了《兰州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台账》,并与涉及行政审批的35家部门单位逐一进行座谈,对每一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年办件量逐一了解,对可取消、下放、调整下放的审批事项逐条进行论证,达到了“瘦身强体”的实效,也有效化解了部门“一放就乱”顾虑和担忧。

  第三抓放权,确保下放到位。严格落实国务院“五个再砍掉一批”的要求,坚持重心下移、减少层次、能放则放。截至目前,市级共取消调整行政审批46项,其中取消5项、增加4项(含2项备案)、下放及下放部分内容21项(含1项备案)、调整10项。另外,兰州市在2014年底,全面取消调整16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县区“点菜”市政府部门“配菜

  为了保证县区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无缝隙,兰州市探索建立了行政审批事项“双选择、预下放”制度。“双选择”就是市政府部门主动“配菜”,选择需要下放县区的事项;县区主动“点菜”,选择需要市政府部门下放的事项。“预下放”就是市审改办对县区和部门的建议汇总整理后,提出“预下放”事项方案,并征求下放部门和县区意见;市审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县区承接能力、技术设备保障水平、服务质量等进行调研评估;根据调研评估情况,由部门对县区进行业务培训。经“两上两下”或“三上三下”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稳步下放。通过实施这一措施,既保证了行政审批事项的“应放尽放”,也提升了县区承接行政审批事项的能力,实现了市级部门之间、市政府部门与县区之间的协同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