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处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法律规范和业务知识
近日,法规处针对近年来审计质量检查中存在的职责履行不到位、执法力度不够,审计结论不准确、引用法规不当、审计执法不规范,审计程序执行不严格,质量控制不到位等问题,组织召开会议,对照问题,结合审计法律法规、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规范和业务进行学习讨论。
该处要求,全处人员要着力抓好审计法律规范和业务知识学习,继续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履职尽责,加大质量检查力度,切实做好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审理人员应重点从以下四个环节对项目进行审理。
环节一:审计记录是否规范完整。调查了解记录要详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记录要真实、完整、规范,尤其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事项要全部编制工作底稿;审计项目的审核、复核、审理、审定记录要认真、规范,不能流于形式。以搞好审计记录为基础,为下一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撰写审计报告提供有力支撑。
环节二:审计实施方案是否具体完整。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是关键,实施方案的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内容、重点及审计措施、审计进度安排、审计组内部重要管理事项及职责分工的编制内容要完整、具体,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以较好地指导现场审计。
环节三:审计程序是否合规严谨。业务文书的送达要合规,审计决定书中告知被审计单位的救济途径和期限要正确,审计取证要严谨、充分、适当,审计项目的审定程序和报送的审计资料要完整规范。
环节四:审计结论是否正确完整。审计报告中反映的事实要与证据相符,审计评价要准确、适当、平实,审计发现的问题事实要清楚、引用的定性和处理法规要规范准确,与取得的审计证据要相互印证,审计建议针对性要强,不能与审计评价及发现的问题相矛盾,查出的问题在审计报告中要如实反映,对于处理处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审计决定,需要移送的问题要按规定办理移送处理。
供稿:法规处 舒玉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