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实践育人工作安排及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

10.05.2017  17:57

 

 

 

5月9日下午,学校在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实践育人工作安排及实验室安全工作会议。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实践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重点实验室相关人员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参加了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李玉基、副校长贾晓菁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实践管理处处长魏清沂根据学校“十三五”规划总体部署,结合我校实践育人相关工作具体情况,对我校2017年实践育人工作的总体思路、工作计划和具体推进措施等作了安排和部署。实践管理处副处长贾青平传达了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管理办法,汇报了我校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随后,副校长贾晓菁做了讲话,她认为此次会议内容全面丰富,涵盖的信息量较大,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承担的责任也较重。她要求,关于实践教学各二级学院一定要有规划、有明确的培养目标,要加强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特别是对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申报建设,希望各二级学院对照相应的文件指标要求,认真落实检查完成情况;关于实验室建设方面一定要统筹规划,要有长远的战略眼光和目标,对已建好实验室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各二级学院一定要负起责任,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的原则并建议实践处与保卫处联合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培训,将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中的相关问题落到实处。

李玉基作了总结讲话。他指出,在实践育人工作中,一是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措施。要注重理论与实践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结合学校相关政策,不断强化实践育人工作;二是要切实重视实验室安全在内的全校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教学秩序。对学校集中场所要改变现有的封闭的管理模式,对实验室使用的化学药品、物业管理中使用的药品等要严格管理。通过印发《甘肃政法学院实验室安全手册》、对实验课任课教师分批培训,通过校园网和微信群等途径加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保卫处要对涉及安全隐患的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制定特定的安全紧急预案,坚决杜绝一切形式的安全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三是希望实践管理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制订实践育人及创新创业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方案,积极申报创新创业工作平台,共同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及创新创业工作的发展。

会后,实践管理处与相关单位签订了《甘肃政法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