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城镇居民供水抄表到户工作

16.02.2017  17:42

  为给群众生活带来更多便利,我市日前制定印发了《兰州市城镇居民供水抄表到户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确保城镇居民供水“抄表到户”工作顺利实施。《实施意见》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和既有住宅改造分类实施。同时,对既有住宅建筑按照“先易后难、用户自愿、改造费用由房屋产权人自己承担”的原则逐步实施。

  业内人士称,实施“抄表到户”,将充分发挥阶梯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切实规范城市自来水用户水费计量与收缴,提高供水服务质量和市民节水意识,有利于节约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