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买的票丢了为何要补?

16.10.2015  08:37

    据新华社电实名制买的火车票,不慎遗失后是否要重新买票呢?近日,浙江大学一名学生因“二次购票”将昆明铁路局告上法庭。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已受理该案,并将于11月4日开庭审理。

    今年暑期,浙大大二学生陈绘衣参加了由校学生会组织的赴云南边远地区支教的活动。临行前,学校统一为学生们订购了从杭州东站发往昆明的K739次列车的车票。但在登车时,陈绘衣发现自己的车票不慎遗失。在出示了火车票购票短信、拍摄的纸质火车票照片和二代身份证后,列车长还是坚持要求陈绘衣补票。“我只能又花钱补票并交了手续费,”陈绘衣说,“列车员拿着我的身份证在一个机器上一扫,机器就又吐出了一张红色车票。

    陈绘衣认为,铁路系统留有乘客的购票信息,因车票遗失而要求补办的做法并不合理。到昆明站后,陈绘衣试图退票,但遭到铁路工作人员的拒绝。

    “很多人都碰到过类似事件,但大多选择了吃‘哑巴亏’,因此类似事情一再出现。”陈绘衣决定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遂将昆明铁路局状告至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并根据民诉法第5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委托浙大法学院大三学生秦晓砺为自己的代理人。昆明铁路局告诉记者,已收到杭州铁路运输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将以积极的姿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