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宝能系”举牌资金来自浙商银行 回应:合法合规
24.12.2015 12:18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人民网北京12月24日电 (李海霞)近日,“宝能系”举牌万科又出新情况。有媒体报道称,“宝能系”投资主体平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钜盛华)的资金来自浙商银行理财资金,背后的主角实则浙商银行。23日晚间,浙商银行发表声明称,称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的业务合作,一向秉承合规、合法、安全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理财资金有充分的安全保障。
针对近期媒体关于浙商银行与万科、宝能的业务往来的相关报道,浙商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23日晚间对此表示,浙商银行与万科、宝能都有正常的业务合作。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
该负责人表示,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宝能投资集团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
小贴士:
优先劣后是指在信托理财项目中,既吸收社会公众资金也吸收机构或高风险偏好者资金,信托受益权结构设置优先和劣后分级处理的活动。劣后受益权人本金将对优先受益人进行支持,在项目遭受损失时,劣后人的财产向优先人补偿,取得盈利时,优先人按事先约定比例适当参与分红 。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4.12.2015 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