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餐定金超期未用 城关消协帮助退款

09.07.2015  13:40

诚信是金,诚信是本,诚信是企业生存的生命线。”  近日,消费者傅女士为退押金的事情来回奔走多日。无奈之下,来到兰州市城关区消费者协会咨询并寻求帮助。

傅女士的女儿办婚事于2011年12月在兰州某餐饮有限公司预定了20桌婚宴,给酒店预缴了2000元订金。到婚礼日期时由于傅女士的家里发生特殊情况,经该酒店同意暂时退后用餐时间。由于傅女士的女儿因为工作等各种原因不但未消费,而且一直也未和酒店说明和联系。直到近日,傅女士带着预缴酒席的2000元押金条找到该酒店要求退款,然而酒店工作人员告知消费者,因为已经超期很长时间,构成违约不能退款。消费者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找到城关区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城关区消协接到傅女士的投诉后,仔细了解具体情况并及时与该酒店负责人联系沟通,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诚信经营”的经营宗旨,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多次向酒店做工作,最终该酒店视“特殊情况”为消费者傅女士退款1000元,另外剩余的1000元由消费者在一年内在该酒店一次性消费,消费者表示接受。傅女士退押金的问题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