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工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

22.07.2015  14:04
   

定西市工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经过市、县、区局共同努力,初步取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系统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及该局门户网站,已将2014年10月1日至今年6月1日办结的396件一般程序案件全部公示,公示率达100%。

该局多次召开相关科室协调会,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想办法、出点子、压担子,将责任靠实到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环环相扣,通过“倒逼”机制推进工作进度;在边公示、边摸索、边完善的基础上,针对非企业类行政处罚信息无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的现状,积极与省局衔接,在市局政务门户网站增设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平台,要求所有一般性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该平台公示(包括企业类处罚信息),“双管齐下”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

该局结合集中学习、省局视频培训及“一月一法”学习活动,先后组织机关干部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章办法进行学习,要求对相关规定入脑入心。组织全市执法、登记窗口工作人员,手把手指导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同时,该局为市、县、区局办案机构在市局门户网站公示处罚信息,匹配了相应上传数据的权限,并设置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模板,在方便公示操作的同时保障了市县公示信息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该局结合实际出台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管理办法(试行)》,并配套设计了《行政处罚信息摘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核审表》《行政处罚信息公示通知单》4种格式文书,从制度上保障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规范运行、有序推进。在突出“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总原则的同时,明确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内容、方式、程序及有关禁止、限定要求。明确市、县法制机构负责对需要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和删除处理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进行核审,所有行政处罚案件经审批同意后办案机构方可录入、公示;情况复杂的,由市、县区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从程序上杜绝处罚信息公示的任意性,增强信息公示后社会效应的可控性。

该局法制机构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内部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机关每一起行政处罚一般案件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阶次与量罚标准》等,对其法律适用、处罚裁量、程序合法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再对公示信息进行核审,做到“三不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删减不规范的不通过,信息公示告知单未送达的不通过,公示内容不规范的不通过。严格把好公示核审第一关。同时,法制机构每天不定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市局政务网站的处罚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市、县、区局已公示信息状况,排名通报,并抽调专人深入六县一区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