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对定西市《化工企业保障安全十条规定》宣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0.07.2014  17:43
        严标准、转作风、抓落实

——省安监局对定西市《化工企业保障安全十条规定》宣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国家安监总局《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颁布实施后,省、市、县安监部门分层对“十条规定”及时宣传贯彻落实,为确保企业从业人员将“十条规定”内化于心、固化于制、外化于行,省安监局苟小弟副局长带领三处的监管人员于2014年7月16日至17日对定西市宣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为开展好此次检查,省专项检查组采取了“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工作法,以暗查、突击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督查,在甘肃兴凯华科贸有限公司,中国石油甘肃销售仓储分公司陇西油库、定西油库,二五七油库现场检查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及随机抽查岗位从业人员对《化工企业保障安全十条规定》学习掌握情况进行现场问答、闭卷考试,通过现场直接提问化工企业有关人员,化工企业应该依法设立,取得哪几个证件、如何落实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具备什么学历、取得哪些安全资格证,如何管理重大危险源、如何按照导则排查治理隐患,哪些情形下要变更管理,如何审批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通过化工企业从业人员现场问答情况来检验省、市、县安监部门《化工企业保障安全十条规定》宣贯质量以及企业内部全员学习效果。
        专项督查组组长苟局长对定西市开展《化工企业保障安全十条规定》宣贯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指出“十条规定”宣贯存在问题:一是“十条规定”宣贯工作没有做到全覆盖,尤其是企业内部没有做到全员学习;二是对“十条规定”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特别是企业层面,没有将十条规定的学习贯彻与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基层基础夯实、制度修订完善、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突出表现在压力不足、动力不强;三是对“十条规定”宣传贯彻落实监督不到位,市、县安监部门考核监督不严,企业存在学习不透彻,考试流于形式;四是市县安监部门没有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64号令开展执法检查,企业没有做到“铁规定,钢执行”。
      苟局长在听取了定西对前半年工作汇报后,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要求,根据全省工作任务要求,结合定西市实际,在如何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认真谋划好下半年工作方面,提出了一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全力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控制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指标;二是突出油气管线安全生产监管,新建、在建、运营天然气输油管道途径定西范围,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突出油气管线监管;三是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施工工地(铁路施工、建筑施工等)安全不容忽视,定西重大项目建设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历历在目;四是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尤其是地处偏远、安全基础设施投入不足的企业,安全隐患多,监管任务重;五是一些条件成熟的重点工作要在全省发挥好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要突出在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排查治理体系,把“1531抓促帮带争创”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通过分级梯次推进,促使定西市企业安全生产面貌焕然一新,在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和安全生产培训考试中心建设过程中为全省创造典型成功经验。同时要继续抓好新形势下安全监管,改进工作作风,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发挥好专家库作用,强化安全监管和中介机构管理,树立审批事项廉政红线意识。
      结合十条规定检查检查出存在不足及定西市安全生产特点,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十条规定”宣贯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继续强化十条规定宣贯培训,让企业有关人员熟知十条规定,通过专项执法督查进行再考核;二是督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将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结合十条规定及时修订,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三是企业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进行企业隐患排查,进行自查自报自改,企业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四是要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在防雷、防高温、防爆、防汛等方面积极与当地气象、国土等部门衔接,提高预警针对性。
      最后检查组一行对定西市安全生产培训和考试中心、定西市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