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出台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办法

04.02.2015  15:11

为全面落实《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规范我市排污申报、核定及排污费征收工作,定西市环保局经过仔细认真研究,特制定《定西市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工作。《办法》主要强调深入贯彻落实六个“确定”工作要求:一是确定专人管理。要求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设置相适应的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排污费征收档案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排污费征收档案借阅程序。二是确定档案管理模式。定期对排污费征收档案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及时纠正。三是确定建档原则。凡进行排污申报的单位,均应按“一企一档”的原则建立其排污费征收档案。四是确定档案内容。一般排污者排污费征收档案具体内容为七项: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申报支持性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现场询问笔录或检查(勘验)笔录;排污核定审批单及排污核定通知书;排污费计算审批单及排污费缴纳通知单;送达回执;财政局制定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并对个别排污者被稽查、实施行政处罚及申请排污费减、免、缓缴的,明确纳入档案管理。五是确定管理方式。以档案台帐、档案卡登记方式及档案盒装存资料方式为主,计算机辅助管理为辅。六是确定存档期限。排污费征收档案存档期限为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