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土豪”,不能将民众意见拒于门外
作者:张剑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重点项目《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完成新一轮修订,推出第三版。在修订过程中,一些词语的新义项、新用法也被增补到新版中来。例如“土豪”原本是指旧时地方上的豪强,即农村有钱有势的恶霸地主,而在新的义项中,它却是指“富有钱财而缺少文化和正确价值观的人”。(8月27日《重庆晚报》)
这是一个解构盛行的时代。当网络的东风吹过喧嚣的人群,不管是曾经严肃的话语,还是本就活泼可人的命题,都可能在新的语境下衍生出新的定义。而这些定义要么裹挟着人们的价值判断,要么附和着彼此的利益纠葛,让本就喧嚣的舆论场更是多了几分浊气与乌烟。在此语境下,“国家语委”对一些网络解构词重新予以定义并作必要的说明,这种纠偏,不但是规范文字用语的必要,更是引导社会风气的直接体现。
然而问题也恰好出现在里。在一个价值观兵荒马乱的时代,基于不同立场上的自我考量,官方与民间的不同理解总会在彼此间发生激烈碰撞。在官方看来,“土豪”一词就是“富有钱财而缺少文化和正确价值观的人”,其所指理应是被这个社会摒弃和鄙夷的对象。然而在民间视角中,“土豪”虽然略带嘲讽的意味,但它更多的却是彼此间的一种调侃与互动,与文化和价值观没有直接意义上的因果关联。
诚然,在官方的理解里,将“土豪”定位在贬义的位置上,也并非没有一点道理。因为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中出现的各类“土豪”现象,其实都在一定程度上投射了当事人病态的价值观。比如那位背金条买宾利豪车的黄金大妈,那些为了一时虚荣而尽情显摆的富二代,那群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在华尔街抢占一席之地的中国富人们,他们虽然在财富上可以打败众多的市井大众,但在精神涵养上,却作出了极其恶劣的示范。将这些外表富有而内心贫瘠的人称作“土豪”,其实是客观而准确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对社会用语具有指导功用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其调整某一词语义项的标准必须建立在符合社会用语习惯的基础上,既然“土豪”一词在民间与官方中都有不同的解释,那么,“国家语委”就不能凭着自己之喜好,对它进行片面的定位。事实上,早在去年年底,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就大家对“土豪”的认识分层采访了“北上广”地区市民,其中认为“土豪”是指有钱没文化的人只占总人数的35%,多达51%的人不同意此说法。在不同意的人群中,34%的人认为“土豪是玩笑话,可指任何人”,还有25%的认为是指“富人”。显而易见,大部分人对“将土豪直接等于有钱而无文化”的定义是持否定态度的。因为这样的定义,它曲解了现实语境下的调侃意味而将其异化成了某种价值上的优劣判断,它不仅给双方带来了不少的尴尬,更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这个社会的富人群体带来不小的伤害。
词语的定义终究是要用到现实生活中的,而对于“土豪”这类词语,它虽兴起于互联网之中,却无时无刻不投射着现实的生活,因此,不管对它进行什么样的定义,它终究会回到生活中来。民众接纳了,就表示这样的定义是成功的,反之则意味着失败。只是需要追问的是,在互联网早已是意见集散地和中转站的当下,“国家语委”在敲定这一定义前,为什么不问问现实中的民众,不听听他们的意见?难道几个专家的意见就真的能代表广大民众么?(张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