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后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2人无期20人超10年

31.03.2016  10:32

  中国兰州网3月31日消息 海南省原副省长冀文林受贿案3月30日一审宣判。冀文林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至此,据公开报道统计,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已有23人获刑。

  这23人中,除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系因玩忽职守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外,其余22人均涉受贿罪、获刑均超过11年。其中内蒙古自治区统战部原部长王素毅和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杨刚、谭栖伟、姚木根、郭有明等20人被判处1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2位涉受贿获刑的官员中,有19人的涉案金额超过千万元,其中中石油原副总经理王永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涉案金额最多,分别为4856万余元和4346万余元。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其余3人分别是,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祝作利涉案854万余元、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陈安众涉案810万余元、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涉案283万余元。

  另外,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官员中,山东省委原常委王敏、海南省原副省长谭力、山西省委原常委聂春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金道铭、辽宁省政协原副主席陈铁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书记申维辰、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等人已经过堂受审,目前尚待宣判。

   十八大以来落马省部级官员23人获刑

   姓名

   原职务

   罪名

   涉案金额

   刑期

  冀文林海南省原副省长受贿2046万余元12年

  杨刚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受贿1379万余元12年

  李东生公安部原副部长受贿2198万余元15年

  谭栖伟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1143万余元12年

  姚木根江西省原副省长受贿2302万余元13年

  郭有明湖北省原副省长受贿2379万余元15年

  沈培平云南省原副省长受贿1615万元12年

  祝作利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854万余元11年

  阳宝华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1356万余元11年

  李崇禧四川省政协原主席受贿1109万余元12年

  郭永祥四川省文联原主席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4346万余元20年

  王永春中石油原副总经理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4856万余元20年

  李春城四川省委原副书记受贿、滥用职权3979万余元13年

  蒋洁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1403万余元16年

  陈安众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810万余元12年

  廖少华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受贿、滥用职权1324万余元16年

  季建业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受贿1132万余元15年

  陈柏槐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受贿、滥用职权283万余元17年

  倪发科安徽省原副省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1300万余元17年

  刘铁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受贿3558万余元无期

  李达球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受贿1095万余元15年

  童名谦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玩忽职守5年

  王素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受贿1073万余元无期

  按获刑时间倒序排列;更新至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