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公开莫成一场“试点秀”
作者:张西流
据统计,试点官员财产公开的地区已接近40个。记者回访其中30个试点地区,结果发现,多地对官员财产公开未作表态,坚持至今的试点共计14个,“昙花一现”的地区多达13个。每年都有新的试点地区加入,每年都有老的试点终止,就这样,官员财产公开走过了近6个年头。(8月18日《新京报》)
谁都知道,官员财产公开是一块难啃动的骨头;但谁也都知道,这是一块必须啃下的硬骨头。然而,官员财产公开走过了近6个年头,至今仍停留在“试点”阶段,显然差强人意。特别是,近40个试点地区,超过一半“昙花一现”,使官员财产公开,成为搞形式、走过场的“试点秀”,这显然有违这项制度设计的初衷。
实行官员财产公开,既不能盲目冒进,也不能停滞不前。为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其中提到“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也就是说,我国将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推行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所谓试点,就是“摸着石头过河”,这也是一种具体行动,也是一种实施过程,也是一种进步。然而,一些地方不能只摸石头不过河,或扔掉石头“回头是岸”。
不可否认,实行官员财产公开,已经喊了好多年,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制度。可以说,实行官员财产公开,至今仍然是各地的一项“自选动作”,有的地方已开始全面推行,有的地方处在试行阶段,有的地方小范围公开,有的地方选择性公开,有的地方是走过场式公开。然而,“自选动作”也是一种动作,“有条件公开”也是一种公开。问题是,不能走走形式、做做样子,进行“昙花一现”式的“试点秀”。
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究竟难在哪?关键难在制度执行和监督者的决心不大,决心不大,就会力度不大,力度不大,势必会进展不大,甚至滞步不前。若想官员财产公开制度顺利实施,不再成为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不再成为公众等不来的“知情权”,这就需要制度执行和监督者必须下定决心,特别是地方党政领导应“先行一步”,带头公开自己的财产,首先“革自己的命”。(张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