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积极作用 服务和谐发展——论宗教界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甘报评论员
近日,我省五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议书,呼吁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反对宗教极端思想,追求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投身小康社会建设,彰显了我省宗教界矢志不移地朝着中国宗教中国化的方向,引领广大信教群众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坚定信念和精诚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宗教作为一种历史文化现象,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开了宗教,中国传统文化就不会那么异彩纷呈。宗教中蕴含的热爱和平、崇德向善、扶危济困、诚信友爱的道德理念,深深植根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宗教界自觉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我省是个多宗教的省份,宗教界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着眼最大限度地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把是否有利于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否有利于信教群众的发展进步、是否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衡量宗教作用积极与否的标准,支持宗教界发掘和弘扬宗教中健康向上的内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坚守正确信仰,提升道德素养,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增进宗教和睦,服务全省和谐发展。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在宗教界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至为重要。他们作为信教群众的“精神导师”,其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直接影响着信教群众的做人行事;他们对宗教教义的理解和阐发,直接关系着宗教的健康发展。我省一些著名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历来爱国爱教,严以修身,践之于行,为宗教界人士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信教群众中享有崇高的威望,发挥了很好的示范作用。要进一步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积极影响,不断激发信教群众的良善美德,使社会上多一些“以信立身、以诚处世”的诚信品格,多一些“善学者能、多能者成”的敬业作风,多一些“取人为善、与人为善”的友善态度。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道德的力量蕴藏在每个人的心底,付诸行动才能凸显价值。宗教界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守正笃实、久久为功,集聚正能量,播撒真善美,形成最广泛的社会共识,提振起奋发进取的精气神,凝聚起共铸“中国梦”最为磅礴的精神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