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院建立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

03.08.2015  16:05

      近日,宕昌县人民检察院分两期组织召开全县“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检察联络员和责任检察员培训会,特别强调提出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深化专项行动“三级报备”备案制度,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
        建立的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运行制度规定:凡是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投入,包括各级财政、农业、教育、发展改革、科技、民族、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林业、商务、文化、卫生、人口计生、广电、移民、畜牧、扶贫开发、农机等有关部门分配下达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救灾扶贫资金等强农惠农资金,都要纳入监督管理范围。
      实施平台监管的主要措施:一是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部门网页、政府公告、政务公开栏、召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形式公开;乡(镇、区)、村要以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公开,有条件的可采取网络公开。二是各部门和各乡镇采取纸质文件与电子文档两种方式进行备案,包括强农惠农资金文件、强农惠农资金备案表电子文档和公开方式的照片一并进行备案。资金下达文件在项目安排后15个工作日内报备,电子文档备案表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前5个工作日内报备,要将上季度情况逐月累加报备检察机关。三是检察机关督促强农惠农资金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对资金公开和备案制度的执行,加强对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督管理,会同财政、审计和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适时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数额较大或社会关注的资金项目开展跟踪监督;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和部门实施重点监控、重点整治;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实施重点监督。
      据悉,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督管理平台,实行资金公开和深化备案制度,是宕昌县检察院“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开展过程中的重要创新之举,是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的重要措施。该项工作的落实对加强惠农资金运转使用的监督管理,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