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兴化合为矿业污染环境被限期整改

30.12.2016  15:02

  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宕昌县兴化合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化合为矿业”)乱堆放固体废物、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破坏耕地和植被,被责令停产整顿,要求限期整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监管不力被问责。

  有群众反映“宕昌县兴化乡磑子坝村内有一金矿,自2015年4月开始在该村山顶挖山取矿,产生大量固废,污染严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后,宕昌县查明,兴化合为矿业的探矿地点位于宕昌县兴化乡磑子坝村东沟。

  2015年4月,兴化合为矿业因破坏矿区耕地被国土部门查处,并处以15.3143万元罚款;此后,兴化合为矿业因未办理环评手续,被环保部门依法处以7万元罚款,责令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今年4月,宕昌县环保局现场检查时,仅有一名值班人员值班,兴化合为矿业已经停止探矿活动。

  由于兴化合为矿业在探矿过程中未按照勘查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槽探方式进行探矿,探矿行为不规范,但没有实施采矿行为。在探矿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固废物(土石方堆积物约1万立方米),但未对环境造成污染。虽然这些堆积物远离村庄和水源,目前对村民正常生活未造成影响,但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破坏了耕地和植被。

  宕昌县责成相关部门对兴化合为矿业停产整顿,依法追究企业责任,尽快编制环境治理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宕昌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监管不力被问责,对国土、环保、水保、畜牧草原监理站、兴化乡的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记者朱宇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