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宏祁世军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04.05.2015  11:45

  2015年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4月28日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李克强主持大会。张德江、俞正声、王岐山、张高丽出席。刘云山宣读表彰决定。2968名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接受表彰。

  这是中国继1979年后时隔36年再次对这一群体进行最高规格表彰,目的是弘扬劳模精神,弘扬劳动精神,弘扬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伟大品格。

  我省公安机关2名民警获全国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他们是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杨宏,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祁世军。

 

  杨宏,男,汉族,大专文化程度,1970年9月出生,1990年3月参军入伍,1991年1月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现任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关大队三中队中队长,二级警督。从警以来,因工作业绩突出,先后两次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10年3月被甘肃省直机关工委评为“第二届省直优秀青年”,2010年4月被甘肃省委评为“甘肃省先进工作者”,2011年1月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标兵”,2011年1月被中共兰州市委评为“十佳人民满意交警”,连续多年被市局和市交警支队评为先进个人。

 

 

 

  祁世军,男,汉族,大学文化程度,1973年12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二级警督。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凭借着20年如一日脚踏实地的奋斗拼搏,在基层刑侦岗位上,以过硬的警务技能和丰富的破案经验,参与、带领和组织侦破了一个个大要案件,摧毁恶势力犯罪团伙,追捕逃犯,和战友们屡建奇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业绩。1996年、2003年、2005年、2006年、2010年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2年、2014年2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06年被评为“甘肃省刑侦系统破案能手”,2008年被评为“金昌市十大杰出青年”,2010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冬季百日行动先进个人”,2011年先后被评为“金昌市平安建设先进个人”、“金昌市先进工作者”和“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2012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