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完成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
甘残联发〔2014〕95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残联:
近期,各地认真落实《全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保证核查质量,增强保密意识,核查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根据全国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管理系统统计数据显示,截止11月11日,全省已核查持证残疾人645221人,核查率为98%,核查非持证残疾儿童1591人,核查率为91.86%。同时,系统中还有待分配持证残疾人2460人,预分配10730人;待分配非持证残疾儿童18人,预分配123人。为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圆满完成核查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地的核查工作必须于11月20日前全部完成,并于11月25日之前提交《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地核查任务完成情况、统计数据、组织和实施过程中采取的方法措施等,须以市州政府残工委名义上报,并由残工委主任签发。
2、核查工作尚未结束的市州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所辖县市区抓紧做好收尾工作,确保本地的核查率达到100%。对在核查系统中尚未完成初次分配的,要查明原因,属新办证的,必须进行补充分配和核查;对于户籍、住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确实无法进行分配和核查的,由县级直接通过系统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填不在户,去向为搬迁,在联系电话栏目中可输入县残联办公电话。在核查系统的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直接联系中国残联技术支持(电话:010-66580186)。
3、全国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管理系统已开通上报功能,核查工作已经结束的市州请逐级上报数据。调查底册可在入户调查前统一导出。
4、各地要增强保密意识,认真检查本地各级保密协议和承诺书签定任务落实情况,确保残疾人基础信息安全。兰州市、天水市、庆阳市、甘南州请尽快提交市州与省残联签定的保密协议。
联系人:赵子博
电 话:0931-8810958
省 残 联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