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每三年完成一轮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
20.01.2015 12:09
本文来源: 中国甘肃网
原标题:我省印发《甘肃省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
每三年完成一轮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
中国甘肃网1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首席记者 刘晓芳) 1月19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了《甘肃省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方案(试行)》。《方案》提出,我省要在20个国家级死因监测点中,每3年完成一轮中国居民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从而建立我省的慢性病及危险因素和营养监测系统,掌握我省居民营养状况、主要慢性病及相关影响因素的现况和变化趋势。
《方案》明确,我省要在20个国家级死因监测点中抽取8个点(西固区、凉州区、甘州区、敦煌市、景泰县、麦积区、静宁县、临潭县)开展甘肃省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工作;抽取2个点(凉州区、庆城县)开展甘肃省中国居民心血管事件报告工作;抽取3个点(敦煌市、成县、正宁县)开展甘肃省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工作;抽取5个点(城关区、武山县、静宁县、临洮县、成县)开展中国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工作;抽取4个点(康乐县、通渭县、武山县、庄浪县)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
《方案》明确,以人口特征、社会经济、地理分布等作为样本代表性抽样依据,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抽取监测点开展监测。内容包括:甘肃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甘肃儿童与乳母营养健康监测、甘肃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病监测试点、甘肃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试点。在甘肃中国成人慢性病与营养监测的8个监测点上随机抽取2个点同时常规开展中国居民心脑血管事件报告试点。监测点内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院、企业医院、收治地方病人的部队医院等具有心脑血管病诊断能力的医疗机构均为责任报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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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2015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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