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对象实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集中供养

26.11.2015  19:08

今年,省委提出要把扶贫开发工作作为最艰巨的使命、最重大的任务、最紧迫的工作来抓,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做到精力再集中、精准再具体、精髓再彰显。武威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紧密联系扶贫开发工作实际,结合“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规划的提出,主动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对象,在全省率先提出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实现集中供养新举措,全力以赴推进武威扶贫攻坚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一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3月6日,市委书记火荣贵作出批示:“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摸清底数,考虑在福利院集中供养问题,提出规划、意见”。市政府结合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开展,组织力量在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开展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经调查,全市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共有6677人,经征求本人或抚养人、赡养人的意见,愿意集中供养的有3168人,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或赡养人(或抚养人、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 “三无”残疾人670名。经测算,全面实现集中供养,年度供养总费用为8942万元,其中:生活费用1790.9万元,护理费用6230万元,机构运行费用921.1万元;新建供养机构17个,增加供养床位2857张,投入资金为1.14亿元。

二是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分别召开常委会、常务会,讨论研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集中供养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实行集中供养的意见》。在集中供养范围上,提出具有武威市户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类别的残疾人均可以申请集中供养。在集中供养机构的选择上,提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精神残疾人,由市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及多重残疾人,按照属地供养的原则,由各县区社会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在集中供养计划任务分解上,提出2016年实现对全市670名“三无”残疾人集中供养,2017年实现对3168名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集中供养。在集中供养申报审批程序上,确定了申请、审核审批、组织入住三个环节,实行逐级审批,签订集中供养协议,办理入院手续,实行集中供养。在集中供养待遇上,提出集中供养人员,享受所在福利机构院民同等的生活、医疗待遇。在供养经费保障上,提出集中供养人员所需的生活费用、护理费用和机构运行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市级承担市社会福利机构残疾人集中供养所需费用;县区承担本辖区内残疾人集中供养所需费用。供养机构建设凉州区任务重,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市、区各承担50%,民勤、古浪、天祝3县自行解决。供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可争取省上项目支持。

三是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集中供养列入明年民生实事,下决心解决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的生活问题,切实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和水平。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的集中供养问题,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来源:武威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