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39名

24.01.2017  21:09

  我市在2016年军转安置工作方面做到了军转干部、接收单位和部队“三满意”。

  据了解,2016年,我市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指令性计划439名,其中计划安置41名,自主择业398名,另有随调家属10名。为落实好中央及省市相关政策,市军转办会同市委组织部协调全市39个单位,对41名计划安置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进行了妥善安置。协调各单位落实了团职干部“带非领导职数”安置政策,30%的团职干部落实了实职;75%的军转干部安置到了党政机关和政法部门,25%安置在事业岗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置率达100%。其中对在抢险救灾、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功臣模范、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和特种岗位工作的军转干部,给予了优先照顾,妥善解决了他们的安置去向、工作分配、职务安排和工资待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