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眼实处“做减法”严格用权“立规矩”---市安监局规范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18.06.2015  11:36

  兰州市安监局结合“工作落实年”活动和“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深入贯彻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着眼实处“做减法”,严字当头“立规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所承担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调整与规范。

  在着眼实处做“减法”方面,市安监局取消、合并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含四项内容,剑指重复审批、前置不当,意在简政放权、优化效能,具体为:一是取消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项目,变审批为对建设单位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二是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及化工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不再实施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三是在实施新申办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许可证变更新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许可时不再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作为行政审批要件;四是将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等高危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两项行政审查事项合并为“安全评价”一项。

  在严字当头立“规矩”方面,市安监局规范了部分行政审批行为。主要实施七大举措,让审批依规依据,意在严格用权、不再任性,具体为:一是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以外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二是在实施有关安全许可时,仅对非煤矿矿山,金属冶炼,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以书面方式为主;三是对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做了规范,规定:市级安监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涉及本级(或委托)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中型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县区安监部门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涉及本级(或委托)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审查方式为形式审查;四是严禁无法律法规依据对安全评估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五是对涉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事项进行审批的不得收取费用或变相收费,不得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不得要求被审批单位购买其指定品牌或者指定生产、销售单位的安全设备、器材或者其他产品;六是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一律进市政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