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厅认真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

02.04.2015  13:42

为全面做好“清明节”假日期间的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及时预防和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全省环境安全。省环境应急中心从三个方面要求各地全面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环境应急值守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求各地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假日期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应急值守工作。

二是强化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领导带班、信息报告、交接班登记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值班岗位职责要求,严肃应急值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坚决杜绝不报、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等行为。

三是做好应急准备,提升防范水平。按照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做好环境应急人员、车辆、装备、物资等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