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统计局印发通知安排部署学习贯彻统计法实施条例
《通知》指出,全省统计系统和广大统计人员要从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生命线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切实做好《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要将《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遵守统计法、执行统计法规、关心支持统计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通知》强调,贯彻落实《条例》是统计工作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和广大统计人员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履行职权。要切实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计调查管理,切实做好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工作;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惩治统计调查对象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要坚决防范和遏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努力形成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氛围,努力提升全省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通知》要求,要依据《条例》的相关内容,适应统计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省统计工作实际,抓紧修改、制定配套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积极主动争取人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全力推动《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的修订、完善工作。要根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坚持从实际需要出发,认真做好我省统计规章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工作,努力增强法规、规章、制度的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据《条例》,加快修改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推进部门统计制度化建设。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的组织领导,各市州统计局及省局各处室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把学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各市州要研究制订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要注重统筹推进,与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紧密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强化学习贯彻效果,并及时上报学习贯彻《条例》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