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通报十起“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7.05.2016  11:49

  中国兰州网5月27日消息 据蚌埠新闻网报道,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焦主责主业,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昨日,市纪委对近期各地查处的10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市公安局南湖路派出所原副所长简政索贿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问题。2011年,简政利用担任市公安局吴小街派出所所长职务便利,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企业干股30万元,并敲诈勒索他人财物200万元。蚌山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敲诈勒索罪判处简政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罚金七万元;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市纪委给予简政开除党籍处分,市公安局给予简政行政开除处分。

  固镇县规划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董方收受贿赂问题。2011年4月份和6月份,董方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土地规划事项过程中,两次收受服务对象所送财物共计30000元。固镇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董方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固镇县纪委给予董方开除党籍处分,固镇县住建局给予董方行政开除处分。

  市住建委建管局党委副书记朱向群收受贿赂问题。2010年至2014年,朱向群利用职务之便,在企业评先评优、信用评价、资质审核等工作中,先后收受多家企业所送购物卡共计3.28万元。朱向群还投资入股企业,分得利润61.5万元。禹会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朱向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市纪委给予朱向群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款64.78万元上缴国库;市住建委给予朱向群行政开除处分。

  五河县朱顶镇朱顶村原村党总支书记朱守干贪污征地补偿款问题。2011年以来,朱守干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上报、虚报冒领等方式,贪污征地补偿款78651元;非法占有村民征地补偿款、移民迁建补偿款13155元。五河县纪委给予朱守干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原村支部书记陈明水违规上报救灾对象问题。2013年至2014年,陈明水在发放救灾款过程中,不经村“两委”研究,擅自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上报为救灾对象。陈明水还弄虚作假,套取选派干部专项扶持资金用于其他开支。万福镇党委给予陈明水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固镇县石湖乡齐湖村原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邹荣堂违规收取群众建房费问题。2010年至2014年,邹荣堂利用职务之便,以帮助村民协调办理建房审批手续为由,多次违规收取村民建房办证等费用共计4800元。石湖乡党委给予邹荣堂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按照程序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

  怀远县统计局原局长、党组书记肖和廷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2007年3月,在肖和廷担任县供销社主任期间,未经评估将下属农贸市场五层楼房以8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企业。后经评估公司评估,农贸市场房产价值1107785元。怀远县纪委给予肖和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怀远县委、县政府免去肖和廷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市体育局游泳馆馆长张雷违规聘任亲属到游泳馆工作问题。张雷在担任游泳馆馆长期间,违规聘任2名亲属到游泳馆工作,并存在将游泳馆业务招待安排在自家饭店问题。市体育局党组给予张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张雷2名亲属从游泳馆工作岗位清退。

  禹会区马城镇庙前新村私设“小金库”问题。2008年至2011年期间,庙前新村集体土地转让收入和计生抚养费收入合计79.57万元,没有入镇会计核算中心村专户,私自设立“小金库”,直接用于村里各类支出。马城镇党委分别给予时任村总支书记成祖宁、村委会主任杨祖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会计李道护党内警告处分。

  淮上区梅桥镇杨楼村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3年春节,杨楼村为每名村干部发放过节费500元,共计5000元。2016年4月22日,梅桥镇党委给予该村党总支书记年秀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以过节费发放的违纪款5000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认真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系列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廉洁履职,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县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督查督办,严格责任追究,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问题坚决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有关党组织的责任,切实以党风廉政建设实际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