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民乐县公安局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

29.06.2015  12:28

  原标题:民乐公安局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

   中国甘肃网6月29日讯  据甘肃张掖网报道(通讯员 魏辉春)2015年4月,甘肃省委政法委将民乐县作为开展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试点之一。民乐县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试点工作要求,按照依法从快、质量优先、人权保护、协作配合的原则,迅速启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参照、借鉴其他兄弟公安机关的先进经验,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以五项措施,为全市该项工作的推进先行、先试。

  领导重视,快速部署。高度重视"轻刑快办"工作,将其作为一项事关全局、影响长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为确保启动早、见效快,县局专题研究部署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主动与检察院、法院、政法委相关领导进行会商,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打击犯罪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从根本上保障"轻刑快办"工作的有序进行。

  积极研判,先试先行。组织法制部门开展研判,召集基层办案民警座谈,积极同检、法会商,研究出台《民乐县公安局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明确适用轻刑快办的条件和符合快速办理的轻微刑事案件,制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登记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审批表、轻微刑事案件终止快速办理审批表,以及告知书等相关表格式样,为推进全局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强化培训,提升能力。专题召开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试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讨论制定《民乐县公安局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民警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和流程。

  强化监督,保障实施。将"轻刑快办"工作作为检验和衡量办案工作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全局执法质量考评,加大监督考核力度。明确规定法制部门负责"轻刑快办"工作日常监督、指导,安排专人实时对启动快办程序的案件落实审核把关和备案审查,定期开展快速办理刑事案件执法质量回头看活动,防止因盲目求快导致办案质量下滑,甚至出现错案的现象。

  突出效果,取得成效。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着眼于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办案成本、诉讼成本大幅下降,最大限度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轻刑快办"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缓解警力少、案件多的矛盾,使办案单位能够将有限的警力资源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及安保维稳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