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安宁区集团化办学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建议

24.08.2016  20:06
  

  安宁区深化教育供给侧改革,充分发挥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引领、带动、辐射的作用,全面推行“一体化办学”,通过联校办学、集团化办学、联片办学三种模式,整合优质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生态结构,整体提升教育发展的内涵和品质,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广大学生。

  一、进展情况

  8月2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兰州市“一体化办学”工作方案》。会后,安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与西北师大主要领导、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了汇报沟通。8月3日,与西北师大附中、西北师大二附中、西北师大附小主要领导进行了会谈,就集团化办学工作进行了深入商议。安宁区政府向西北师大发出合作组建教育集团的函后,西北师大于8月9日正式复函,着重就编制、管理、招生等体制机制性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安宁区认为这些意见非常中肯,但为加快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应当建立起工作机制,省、市、区共同逐步研究解决。同时,安宁区对《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宁区集团化办学的请示》从法人设定、中层干部任命、干部教师交流、薪酬管理、量化考核五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后,上报市委市政府。

    二、有关建议

    一是关于集团化办学的方式和范围。建议西北师大附中与兰州20中、57中组成高中教育集团,西北师大二附中与兰州49中、65中组成初中教育集团,西北师大附小与安宁区滨河小学、培黎小学、水挂庄小学组成小学教育集团,全面实行集团化办学。

  1.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作为安宁辖区高中学校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将兰州市第57中学更名为西北师大附中第一分校,兰州市第20中学更名为西北师大附中第二分校。

  2.由西北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作为安宁辖区初中学校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将兰州市第49中学更名为西北师大二附中第一分校,兰州市第65中学更名为西北师大二附中第二分校。

  3.由西北师范大学附属小学作为安宁辖区小学学校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将安宁区滨河小学更名为西北师大附小第一分校,安宁区培黎小学更名为西北师大附小第二分校,安宁区水挂庄小学更名为西北师大附小第三分校。

  二是关于集团化办学运行模式。教育集团实行管理委员会制度和集团总校制度。牵头学校作为集团总校,总校校长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学校校长作为副主任。管理委员会统筹谋划、着力推进集团内部各学校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专业发展、学生素养培养、办学品质提升等工作。集团总校职能处室除负责本校的相关业务外,要对集团内各学校的文化建设、教育教学、教学科研、队伍建设、学生活动、法制安全等工作统一进行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各学校法人不变、领导机构相对独立,集团内部中层干部或骨干教师可以交流轮岗。在人事任免中,成员学校校长、副校长由管理委员会推荐,由市教育局、安宁区委区政府考核后按照干部任免权限任命使用。

  三是关于考核模式。建议兰州市教育局、安宁区委区政府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集团校实行捆绑评价。其中集团化办学体考核30%、成员学校自身考核70%。各集团牵头学校有权利对成员学校不定期考核督查。     

  四是关于招生模式。建议初期阶段原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政策及录取等方面保持不变,但成员学校办学实力和教育教学质量水平要在一定时间内有所提升。提高二附中集团享受师大附中招生统配名额比例,提高师大附小集团享受师大二附中招生统配名额比例。安宁区委区政府根据集团化办学水平整体提高情况适时考虑扩大集团本校办学规模,突显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对教育均衡发展的影响。   

  五是关于管理模式。建议集团校内的各学校原干部任免权限不变,校长实行职级工资,总校负责业务领导,整合优质教育资源,集团牵头学校优秀管理、教学人才可提拔高配使用,以促进集团内各成员学校全方位良性互动和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让更多学生平等享受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

  六是关于工作推进。建议由市政府牵头,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市教育局分管领导、西北师大分管领导、安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及西北师大附中、二附中、附小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宁区集团化办学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安宁辖区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