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院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建立交流合作关系

29.01.2015  18:17

      1月21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处长郑艳、司法社工组织主任李涵等一行四人到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交流合作。两院本着“加强沟通,真诚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提高,务求实效”的原则,充分沟通交流,有力推动了两院附条件不起诉工作的跨区域合作,切实提升了两院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工作水平。
        2014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委托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对该院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不起诉人进行异地帮教考察事宜。接受委托后,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以其成熟的帮教考察体系对被委托异地帮教考察的附条件不起诉人员展开一系列帮教考察,并在接受委托三个月内向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出具了中期考评意见。安宁区院考评意见中对被不起诉人员家庭、学习、生活等情况了解的全面详尽,帮教考察措施的得力有效,考评意见的客观专业,受到了海淀区检察院未检处的高度肯定与感谢。
      交流中,海淀区院郑艳处长对该院未检特色4+1+N模式作了详细阐述(4:捕、诉、监、防;1:司法社工;N:社会多方力量),李涵主任对其社工组织的运行模式及社会调查、二对一帮教考察、庭审帮教等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心得,安宁区院未检科也对本院未检工作开展中的检校共建机制、合适成年人库、训诫到帮教考察体系、犯罪记录封存等特色制度进行了详细地介绍。会议结束后,郑艳处长一行参观了安宁区检察院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基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室及青年普法志愿者活动中心。双方都对各自提出的工作模式等细节问题作了进一步论讨与交流,为双方进一步在帮教考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遇到难点问题后的携手研究解决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郑艳处长表示,安宁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教育基地、检校共建机制及犯罪记录封存工作都已走到全国未检工作的前列,值得海淀区院学习和借鉴。为了更好的发挥未成年刑事检察职能,提高帮教挽救水平,逐步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流程,应加强与兄弟院的交流合作,取长补短,对于新领域共同携手研讨,以促进双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全面发展。        经过本次两院交流合作,海淀区院为安宁区检察院带来了先进的工作理念及成功的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新模式,有助于该院未检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此次成功的交流与合作,搭建了两院交流与合作的良好平台,互促互进将常态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