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大力实施“七大工程”,积极开展 “法律七进”活动

05.05.2015  15:32
  安宁区普法工作按照“街道有活动、部门有重点、区上有典型”的要求,大力实施“七大工程”,积极开展 “法律七进”活动,推进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是实施“龙头工程”,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安宁区始终将领导干部尤其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工作重点,以“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试等制度,并将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学法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区依法治区办、区法制办配合安宁区项目建设和征地拆迁工作,对安宁区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司法所长、土地所长、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及法制负责人举办了《行政强制法》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律法规培训班。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法制办举办安宁区普法依法治区暨依法行政科级干部培训班,共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区人社局每年组织开展公务员依法行政能力全员轮训。《宪法》、《公务员法》以及依法行政类法律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二是实施“主体工程”,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组织医院、宾馆、商场、车站等单位,利用法制宣传栏、公示牌、宣传册、宣传单等形式,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实现宣传阵地和资源共享。区安监局结合“法律进单位”活动,深入辖区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区交警大队加强校车运行检查,确保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服务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的质量不断提高。

  三是实施“基础工程”,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建立社区法律服务对口联系帮扶机制,免费为下岗、残疾、困难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整合社区资源,在安宁区各个社区开办了 “法制课堂”, 将《宪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社区学校课程。在各社区设立法律图书角,同时,利用居务大厅电子显示屏以及电子触摸屏,展播宣传与辖区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自工作开展以来,各社区共举办法制讲座80余场次,受训参培人员达4千余人次。广大社区居民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安宁区民转刑案件持续下降。目前,安宁区80%以上的社区达到了“六个一”标准。截止目前,安宁区建成“全省民主法治社区”8个,“全市民主法治社区”5个。

  四是实施“诚信工程”,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以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为抓手,编印《法律服务手册》,重点对《劳动合同法》、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企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招投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制度进行了宣传。开展大型宣传活动22次,发放宣传材料5.8万份;进企业开展劳动法规政策讲座120余次,解答咨询600余件,增强了企业职工依法诉求、依法维权意识。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确定了兰州西城药业有限公司、华润雪花啤酒(甘肃)有限公司、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首批“诚信守法企业”试点单位,召开了安宁区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经验交流会。目前,首批试点的13家企业全部达到了“五个一”的创建标准。

  五是实施“希望工程”,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安宁区各类学校普遍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狠抓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为各中小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针对青少年学法实际,制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系列展板,编写了安宁区《中小学法制教育读本》,有力的强化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结合“青苹果法制教育行动”,在长风小学建立了安宁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开展了“送法入校”、“送法入班”、法制辅导报告、请劳教二所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甘肃政法学院结合“青苹果高校行”行动,在中小学举办巡回法制讲堂、模拟法庭20余次、开展“明法杯”法律知识竞赛四届;甘肃农业大学每年举办一届“法治文化节”;安宁堡街道、安宁堡小学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连续4年举办了“法在我心中”作文竞赛及教师优秀课件评选活动。创新开展了“安宁区大学生法治微电影、法治微动漫片”大赛。区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还联合市司法局和西北师大法学院,建成了“安宁区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基地”,逐步建成覆盖安宁区所有高校的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网,带动辖区高校乃至安宁区居民整体法律素质的提升。

  六是实施“和谐工程”,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区普治办协同宗教局先后赴十里店清真寺、沙井驿报恩寺和元台子清真寺、基督教堂等宗教场所进行调研,印发了《关于在安宁区开展平安寺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各宗教场所制作了法治宣传栏和宣传展板20余块,为安宁区12处宗教活动场所选配了25名法制宣传联络员,充分利用寺院庙会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宪法》、《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区域自治法》等12部法律法规和民族宗教政策。有效增强宗教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宗教活动场所党的民主和法制化水平。同时为信教群众提供有关法律事务帮助,积极引导信教群众依法开展宗教事务活动,为6800余名信教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在全省第一家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法律进宗教场所”。

  七是实施“阳光工程”,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安宁区针对村改社区后涉农社区居民和流动人口的特点,开展了“送法下乡”、“送法进工地”活动。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咨询站,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共举办各种法制宣传、专题讲座、培训168次,发放宣传材料2万余份。同时,开辟农民工维权“无障碍通道”,共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98件,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款1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