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区五项措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精准帮扶

14.10.2015  11:50

  今年以来,安宁区以实现“民生安区”为目标,以发展壮大街道(社区)新型集体经济为切入点,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探索出了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可行之路,推动精准帮扶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步伐。发挥各涉农街道集体经济监管中心作用,在全面落实清产核资整改意见基础上,建立健全街道及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台账,及时准确记载资产、资源的名称、位置、数量、金额、经营情况等重要内容及其变化情况,摸清底数。全面完成股民资格证发放扫尾工作,确保股民资格证发放到每一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合实际,实施集体经济组织股份收益分配工作,实现规范化运行。

  二是加强集体商铺建设管理,实现利益最大化。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集体商铺发展建设管理的意见,各涉农街道加快城中村改造中集体商铺建设力度,按照新调整优化确定的商铺建设面积,大力推进集体商铺建设,实现以街道为主体的集体商铺利益最大化。强化管理措施,对通过城中村改造形成的集体商铺,全部纳入街道集体经济监管中心进行日常监管;对已建成的集体商铺及时做好衔接、移交,使其纳入街道集体经济监管中心的监管范围。加强对出租商铺的合同管理,建立经营台账,按照市场行情及时调整租赁价格,实现最大收益。

  三是发掘整合集体资源,实现保值增值。积极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手续,保护集体资产,避免集体资产流失;全力抓好插花地确权工作,为集体经济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充分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按照“以存量求增量”的原则,盘活现有各类集体资产,加强经营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发挥存量资产的效益,形成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四是加强集体“三资”的监督管理。制订审计计划,按照相关要求,对2014年度街道及社区集体资产状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经街道同意后,予以公示,并报区集体经济监管中心备案。各涉农街道集体经济监管中心对所辖社区财务委托代理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日常检查,全面掌握社区财务运行状况,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要求整改。

  五是完善集体经济监督管理模式。加强街道集体经济监督管理中心能力建设,在街道集体经济监督管理中心配备了2-3名专业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街道监管中心正常开展工作。健全完善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街道集体经济监管中心积极发挥职能,依法对本街道及社区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实施监督,坚决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截至目前,全区已完成44762人股民资格证发放工作;完成集体商铺的规划调整以及建成商铺移交工作,共增加商铺14万平方米,达到45万平方米;建成城中村改造集体商铺7.3万平方米,移交街道监管中心4853平方米;形成亿嘉通物流、赵家二沟农业科技观光园等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富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