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安委办扎实推进“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31.07.2015  11:37
      为全面贯彻落实平凉市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市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检查和专项督查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平凉市委陈书记关于对全市中心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的重要批示精神,7月20日至29日,平凉市安监局会同市住建局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检查方式,对全市中心城区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暗查暗访。

      本次共检查建筑施工项目(单位)24个,其中:市直项目(单位)4个,各县(区)项目(单位)20个。共查出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286条,下达《现场检查记录》24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24份,并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问题的6个项目(单位)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按照分级监管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在建设项目中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及问题,督查组分县(区)召开了现场反馈通报会,并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改,由当地安监、住建部门负责复查验收并上报整改结果。

      从这次督查情况来看,多数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能够积极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相关文件要求,并按照《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消除各类隐患,工地现场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在督查中也发现了不少企业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民工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不规范等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筑市场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建设项目违法转包、分包和施工、监理单位挂靠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项目经理脱岗,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不足,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不备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未申报,防汛抢险物资配备不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等。三是监理履职不到位。项目总监脱岗,现场监理配备数量缺乏,监理安全质量管理制度不落实。四是个别县(区)监管工作不到位。一些部门和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检查工作浮于表面、走过场,轻实效,对隐患排查治理未形成闭环管理。

      在各县(区)召开的反馈通报会上,督查组传达了市委陈书记关于对全市中心城区建筑施工领域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的重要批示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各县(区)安委办、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综合协调和行业监管职能;二是要持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三是要进一步靠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抓好隐患问题整改;四是要强化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