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八督导组赴金昌市开展年终岁尾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专项检查

06.12.2017  01:4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八督导组
赴金昌市开展年终岁尾遏制非煤矿山
重特大事故专项检查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年终岁尾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3日至4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八督导组由辽宁省安监局史学义副局长带队,在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贵玉陪同下,督导检查了金昌市和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交流指导了金川公司三矿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情况,并深入金川公司龙首矿和三矿区井下进行了现场检查。金昌市副市长张绍民、金川集团总经理陈德信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深入井下采掘作业现场,全面了解了企业龙首矿和三矿区安全生产状况,并对矿山六大系统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调度情况进行查看,在详细了解三矿区全国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后,督导组对金川公司双预防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并对如何深化做好此项工作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现场检查结束后,王贵玉副局长主持召开了专项督导检查反馈会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八督导组各位成员结合督导检查情况分别提出一些建议和意见,史学义组长从专业角度指出了金川公司龙首矿和三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并对公司加强矿山安全管理提出了具体的建议。金川公司总经理陈德信作了表态发言,针对督导组指出的公司矿山通风系统管理、危险性较大设备检测等问题,公司照单全收,结合矿山实际,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查缺补漏,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制定整改方案,立即整改,闭环管理。
            最后,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贵玉要求,金川公司将整改安全隐患和提升安全生产条件做为当前践行和落实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做为新时代下持续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新的起点。针对下一步工作,一是金昌市要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准确把握监管与服务的关系,依法依规,主动对接。金川公司要将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靠实到作业现场每一个班组和每一名员工,切实解决好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不畅的问题。二是紧盯关键阶段和重要环节,积极深化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一体化建设,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回头看”,从严落实遏重各项工作措施。三是按照国家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要求,一方面,强力推进三矿区作为全国、全省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试点单位建设,企业要密切结合自身矿山生产现状和实际探索经验,建立机制,为全省、全国形成可复制的示范和模板。另一方面,要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融入到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在全公司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四是按照国家、省市加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金昌市要严格落实冬季生产安全措施,强化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尤其要抓好矿山、冶炼、危化、道路交通等高危行业安全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为明年的工作开好头、起好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