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甘肃省发布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

12.06.2020  20:24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向社会公布《甘肃省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对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建设、事故隐患排查、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事故风险告知、风险辨识评估等七大类20项轻微违法行为,属于首次被发现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不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主体,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示范帮助等,以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代替行政处罚。

清单》不设宽限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甘肃台报道。

甘肃广电总台全媒体记者:王云海

编辑:王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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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连续七年“双下降”
  原标题:我省生产安全事故连续七年“双下降” 中国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