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黄金大盗”在嘉峪关出庭受审

02.09.2016  02:35

    兰州晚报讯(记者高慧霞)宁夏石嘴山市无业人员席某、成某,经过精心策划,相互掩护,以购买黄金饰品为名,专门在大型商场黄金柜台盗窃,并多次得手。8月25日,两人因涉嫌盗窃罪,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16年1月27日,嘉峪关市东方百盛购物中心某珠宝专柜在下班前盘点中发现一条重达52.01克的黄金项链竟然不翼而飞。据柜台值班的马小姐说,当天中午大概13时许,两名操外地口音的中年男子来到柜台前,先是看黄金手链,又说要看项链。马小姐不断地将不同项链从柜台里拿出拿进,期间,另外一名男子要求给他倒一杯水喝。最后,前面那名男子选中了一条项链,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存折,要求刷存折付款。商业柜台当然刷不了存折。这名男子就让另外一名男子拿存折去银行取钱。过了一会,这个男子接了个电话,说刚才存折拿错了,他去给前面离开的那个男子送存折去,

    边说边离开了购物中心。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监控录像显示,当时挑选项链的男子趁马小姐给另外一名男子倒水的时候,悄悄将一条项链放进了手提包里。

    办案民警了解到,在嘉峪关东方百盛购物中心被盗的前一天,张掖市金张掖国际大厦翠华金店、高台县城关镇西部天地时代购物中心中国黄金店,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内先后被盗。嫌疑人作案手法与在嘉峪关发生的案件一致,可以认定是同一团伙所为,两嫌疑人在张掖和高台分别盗得50.171克黄金项链一条和29.38克黄金戒指一枚。办案民警提取到嫌疑人使用过的水杯,并从中提取到了嫌疑人的DNA样本。经过一系列的技术工作,民警锁定嫌疑人是来自宁夏的席某和成某,并对二人进行上网通缉。2016年1月30日凌晨2时,席某、成某在甘肃平凉市华亭县金华大酒店被华亭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并从两人雇用的司机处查扣用于抵押车费的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经过比对,正是在嘉峪关和高台盗窃所得。对在张掖盗得的另外一条金项链,两人自称丢了,找不到了。席某、成某被押解回嘉峪关后,对自己先后在张掖、高台、嘉峪关三地连续三次盗窃黄金饰品的事实供认不讳。两人交待,他俩在银川以每天400元的价格雇用司机李某,于2016年1月23日从银川出发,先后在张掖、高台和嘉峪关盗窃三起。

    办案民警发现,2013年6月13日发生在福建省沙县东升珠宝店的重达98克的千足金(泰国四方链)被盗案,席某、成某也有重大盗窃嫌疑。经过调取当时事发时的监控录像、指纹等证据,证实盗窃嫌疑人正是席某和成某。席某、成某否认自己曾经到过福建沙县做案。至此,席某、成某盗窃作案4起,盗窃黄金饰品总价值达67553元。

    公诉机关建议法庭对席某、成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4年,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