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宁县法警要求落实节假日补贴政策 官方及时兑现
王三运同志
刘伟平同志
人民网北京7月30日电 (记者 王甲)昨日,甘肃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省长刘伟平的10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宁县法院的法警留言,反映当地没有按规定给法警发放每月500元节假日补助的问题。收到留言后,宁县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法院等单位人民警察的加班补贴。宁县法院法警每人每月增加节假日加班补贴260元,达到500元。详情见下:
【网民留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的文件规定,从2011年11月1日,每月每个警察发放500元的节假日补助,但宁县县政府给法院的法警只发了240元,每月每人少发260元,已经3年多了至今没有落实,请王书记给我们予以解决也算是一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落实。
答复意见:
宁县县委、县政府在收到庆阳市委办公室的转办通知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于7月17日宁县县政府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参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法院等单位人民警察的加班补贴。宁县法院法警每人每月增加节假日加班补贴260元,达到500元,与宁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执行同一标准,并从同一时间兑现落实。
【网民留言】
郭城到定西的公路实在太糟糕了,车辆基本无法通行,尤其是三百户大桥的便道十分危险,尤其是下大雨,洪水淹没便道,车辆无法通行,望政府重视,实地考察一下,给老百姓出行坐车给予方便,望领导采纳,别让百姓失望,我们等待你们的回音。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委书记王三运留言反映郭城到定西公路路况差的问题,定西市委已责成安定区委安排区交通局进行了核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网民反映会宁郭城到定西公路路况差的问题情况属实。三百户大桥属于白银市会宁县管辖区域,由会宁县负责修缮。近年来,由于宝兰客专、兰渝铁路、引洮工程等一些重大项目的实施,超限超载车辆长期碾压,导致巉郭公路(X327)路面沉陷、坑槽、破损、返砂现象十分严重,车辆通行能力受阻,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为了切实改善群众出行条件,2013年3月,定西市发改委会同白银市发改委以定发改产业〔2013〕35号文件将该公路二级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至省发改委,省发改委要求定西市、白银市政府出具资金承诺函,确定项目业主,再开展下阶段工作,该项目2013年被列入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规划,每公里国家补助资金140万,但建成二级公路需资金4亿多。由于省、市、区财力有限,无法筹集到配套建设资金,拟将该公路按三级公路标准改造,2013年9月9日,定西市交通局会同白银市交通局以定交发〔2013〕184号文件将《关于变更X327线公路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上报至省交通厅,但未批复。今年,省上又把该路段列入了省道改造计划,要求按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并与市交通局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要求年内完成项目可研、施工图设计、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目前,该项目安定段二级公路可研已完成,待会宁县交通局完成会宁段可研后,市交通局将会同白银市交通局联合上报可研报告,由省交通厅确定项目业主,并会同省发改委组织评审,待可研评审批复后,组织施工图设计报批、土地环评等前期工作。
为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确保沿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道路畅通,安定区主要领导现场办公,多方筹措资金570多万元,已从7月15日开始,对巉郭公路(安定段)全面开始整修,截止目前,已完成挖开破损路面500米,完成砾石垫层500米,清理边沟5000米,整体维修预计8月底完成。同时,区上将进一步加大向省交通厅汇报衔接的力度,争取巉郭公路二级路改造早日批复立项、早日开工建设、早日发挥效益。
【网民留言】
我是甘肃庆城县的一名残疾人,甘肃庆城人,1995年被县劳人局招工分配到县乡企局,我报到后至今没有让上班,在这近20年里,我向县上领导多次反应我的实际情况,但求无果,我感到我享有的权利得到了不公平, 我出生于一个农村家庭,我的爷爷为了革命事业奉献了自己的一生,1937年参加革命,经历无数次战斗,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平凉劳改大队长,公安局局长,固原,西吉县县长。在文化大革命中,我的叔父因工牺牲,我的父亲是一名聋哑人。1975年,又一场大火夺取我的左手,在这个多灾多难的家庭里,爷爷于1979年4月去世,因此家庭生活的重担落在了父亲的肩上,我们一家人相依为命一直到如今。 今年3月份我又向县上反应了我的情况,残联来人询问了基本情况,我多次催促询问,残联感到很为难,表示无能为力解决我的问题,我到原单位去询问,却没有我的档案,说是2002年更换档案弄丢了,到劳人局也是一样,最后劳人局说我是档案工,不能上班,我稀里糊涂。不明白。残疾人就业保障法我知不知道有没有作用,我无奈之举只能再次向王书记写信,望您予以关注。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对你所反映的问题,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庆城县委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庆城县委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该网民名叫李小刚,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庆城县白马铺乡顾旗村人,现住在庆城县南大街,肢体残疾(三级),经营电脑修理铺,全家3口人,均为城镇户口;妻子是县宾馆职工,女儿是庆城中学学生。其祖父李蒲,1937年参加八路军,解放后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原西吉县副县长,离休后回原籍庆城县养老,1979年3月去世;父亲李广浩,聋哑人,1999年去世;叔父李新民,原西吉县林业劳动管理站职工,1968年在抢险救灾中因公牺牲。
二、信件反映的主要问题
网民李小刚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其本人曾被庆城县人劳局招工,但就业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经查,李小刚于1995年9月参加庆城县统一招工考试,同年12月被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安排到原庆阳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下属乡镇企业工作。但由于当时乡镇企业为集体企业,用工自主,加之其本人残疾,没有找到接收企业,故未能报到就业。后来由于机构撤并,原庆阳县乡镇企业局撤销,李小刚虽被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但其招工档案一直存放于县人社局未运转。这类由县人劳局建档、未落实具体企业、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目前统称为“档案工”,均为自主就业。
三、处理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经与李小刚本人沟通协商同意,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解决:
1、从8月1日起,由其本人向庆城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通过劳动仲裁途径解除劳动关系后,将其纳入下岗失业人员管理,享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2、从8月1日起,本人可通过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解决其社会保障问题;
3、从9月1日起,庆城县将其纳入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其个人实际给予就业援助,在新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安排适当的岗位,解决其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