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审计局“四个抓手”推进依法审计

16.01.2015  18:09

  近年来,宁县审计局将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高压线”和“生命线”,强化廉政教育,完善廉政制度,加强廉政监督,不断提高审计质量,推进依法审计。

   提高认识,强化主体责任。 从思想上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要求支部成员要以身作则,带动党员和中层领导发挥表率作用,实行审计项目组长负责制和审计项目终身负责制。

   加强管理,抓好建章立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审计工作“八不准”,落实审前承诺制、审中公示制度和《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规定》等制度;制定了《宁县审计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宁县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倒逼式责任追究图》,确保全局人员廉洁从审处处有章可循,有纪必守。

   狠抓重点,突出重要环节。 审前实行“两承诺一公示”制度。审前,审计组向局纪检组签订《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承诺书》和《审计组保密承诺书》,向被审计单位公开张贴《审计公示》;审中,加强监督检查,局纪检组随时抽查审计组成员履行职责、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审后,局纪检组不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回访,以有效促进审计干部廉洁从审。

   加强督导,明确监督责任。 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审计组执行廉政纪律检查工作,每个审计项目现场检查不少于一次。年终组织专门人员对审结的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整改落实大检查和回头望,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整改落实,维护审计权威性。

供稿:宁县审计局  赵宁海  史海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