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宁县一教师肇事后逃逸致小孩死亡 被依法刑拘

14.07.2015  12:29

  原标题:肇事后逃逸致小孩死亡 宁县一教师被刑拘

   中国甘肃网7月14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特约记者 张明祥)7月6日18时许,庆阳宁县瓦斜乡塬沟村路段,一辆小轿车将一小孩撞伤(后不治身亡),小车逃逸。宁县交警大队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侦查此案。经过14个小时的连续奋战,肇事驾驶人被抓获,竟系宁县中村中学教师王某。

  7月6日18时事故发生后,民警在现场勘查后获知,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抢救,肇事车辆逃逸,公路东侧的水沟内有一滩血迹,路面上仅有车辆碰撞行人时遗留的少量泥土,再没有任何车辆制动印痕及其他散落物。根据车体散落的泥土及血迹位置,民警初步推断肇事车辆向南逃逸,并立即寻找目击证人,确定肇事时间。

  民警通过视频监控系统,逐车排查,在瓦斜街道视频监控上发现两辆黑色小轿车,第一辆为甘M牌号,第二辆为陕A牌号,号码中第一个数字为“6”,这辆陕AS651B号小型轿车立即引起民警的警觉和注意,通过车辆信息查询,得知该车车主系宁县平子镇教委王某所有。

  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平子查找该车,到达平子教委后得知,该车所有人已调往宁县中村中学。民警立即前往中村中学,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翻墙进入校园,查找陕AS651B号小型轿车,随后发现该车停在校园内,车左前保险杠上有软体擦印,漆皮呈放射状暴起。民警立即通过杨校长,找到了宿舍里的嫌疑人王某。经询问,王某吞吞吐吐极力回避,民警遂将其连人带车带至交警大队进行询问,但王某拒不认罪。直到早晨8时30分,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王某的心理防线崩溃了,他说:“我交待,瓦斜塬沟的小孩就是我撞的。”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