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25.12.2019  12:40

9月27日上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共表彰模范集体665个,模范个人812名。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近年来,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促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结合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月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承担甘肃藏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讲活动,学术成果丰硕;大力加强人才培养,保障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走在前头,积极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据悉,本次评选表彰工作,首次按照党和国家关于功勋荣誉表彰的新规定组织开展,是党的十九大后首次举办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进行表彰和奖励,是国家表彰奖励工作的组成部分,每五年评选表彰一次。

(文、图/徐艳丽   审核/马文清   发布/段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