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3.09.2016  23:07

按照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3月10日至5月2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兰州城市学院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召开大会向学校反馈了巡视意见。学校党委和班子成员诚恳接受巡视组的意见,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迅速部署,坚决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学校党委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及时在校内传达了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并于6月17日召开了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了整改落实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要求,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分解任务、靠实责任。 学校将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存在的14个问题和移交的6件问题线索,分解细化为62项具体问题,形成整改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协助单位、完成时限。在2016年第八次党委常委(扩大)会上研究了整改任务分解情况,将整改任务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个人。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校领导对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负责,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整改任务的具体落实。要求各责任单位针对具体问题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实行责任人负责制,人人承担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做到可检查、可评估。把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加强和规范管理,与加强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与加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与学校事业发展结合起来,靠实责任、不捂不盖、即知即改、狠抓落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学校健康发展。

(三)认真研究、制定方案。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协助单位根据任务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剖析每一个问题的根源,认真梳理,校党委书记、校长分别就自己牵头整改的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各责任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问题的整改措施。学校2次专门召开全校中层干部会议对具体问题的整改方案进行了分解落实,形成了《兰州城市学院专项巡视整改方案》。

(四)即知即改、初见成效。 校党委坚持问题导向,依据学校《专项巡视整改方案》,坚持阶段性和长期性相结合,具体整改和制度建设相结合,个性问题即知即改,共性问题建章立制,以制度约束行为、规范权力、减少风险,从制度和机制层面解决深层次问题。通过整改,学校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通过整改,大多数具体问题已基本解决,个别几个具体问题,由于整改时间跨度较长,正在积极努力的整改。

(五)强化监督、确保落实。 学校将巡视整改分为成立领导小组、分解任务、制定方案、具体实施、检查验收、总结汇报六个阶段。强化过程监督,确保落实到位。整改过程中,实行报告制度,责任单位每周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改工作进展。同时,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帐,随时掌握每项整改任务的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二、整改落实的具体情况

(一)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

1. 针对“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校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校党委主要是把握学校发展方向,统揽全局,决定学校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执行,服务协调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二是以学校《章程》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三是严格执行学校《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按照两个议事规则确定议题、会前沟通、民主决策、抓好落实、监督检查等。四是邀请省委党校专家在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作了《毛泽东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辅导报告,研讨了学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通过以上措施,进一步厘清了内部组织职责,建立了有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理顺了校党委与行政的关系,科学决策与有效监督的关系,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改进了党委工作方式方法。

2. 针对“基层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党费收缴未按相关规定执行”的问题: 校党委为确保党建工作重心下移,切实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将二级学院党总支改设为二级学院党委。学校起草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党建指标权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观念,做到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校党委从2016年1月开始已对收缴党费基数进行了调整,按规定将校内津贴计入,并按时收缴党费。

3. 针对“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两个责任认识有待深化,抓落实的措施手段还不得力”的问题: 一是校党委根据有关党内法规,积极推进“三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三项职能。转职能方面,退出13个与纪检监察工作关系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原则上不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发文,不直接参与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对需要参与的工作以监督者的身份参加,凡涉及学校人、财、物、“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存在廉政隐患的重要事项的决策,纪检监察部门列席会议。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调整为:协助校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认真受理信访举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责任追究。在补充改选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纪检员的基础上,制定纪检员岗位职责,召开纪检员会议,充分发挥纪检员监督职能,延伸工作手臂,将监督职能落实到基层。转方式方面,从过去参与和配合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转变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从全程参与转变为重点审查工作程序和环节,并采取抽检的方式参与监督;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时,既调查当事人,又调查发案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会同党委组织部做好“三述”工作,强化“三述”考核结果运用。转作风方面,把思想建设始终放在首位,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的准入制度,按照岗位设置配齐纪检干部。二是对纪委书记原来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调整由其他校领导分管,监察处由党员校领导分管。三是要求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上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四是校党委将检查监督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履行监管责任情况作为监察监督工作的重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力的坚决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廉洁自律规定,失职渎职、滥用职权,违反道德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通报一起,扎实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跟踪问效和监督落实。五是严格执行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明确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领导班子集体的政治责任,学校班子成员和二级学院的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各级领导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同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4. 针对“纪委执纪问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探索程序监控、结果监督、信息公开、上下结合等多种监督方式。二是严格执纪问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校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坚持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制定信访举报案件管理办法,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按照党规党纪从严从速处理违纪党员、干部。三是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做到“一案双查”“一案两报告”,对于在办信查案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以及管理和领导责任。四是运用好“四种形态”,完善函询约谈诫勉和教育警示机制,明确诫勉谈话程序,对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的约谈诫勉。制定约谈函询办法,印制约谈干部专用记录表和函询单,根据2016年校纪委约谈干部安排,对全校二级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党政负责人约谈一遍,实现纪委约谈二级学院、部门、单位负责人全覆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防止“四风”变种反弹。五是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大力开展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为全校处科级干部配发了辅导材料,举办了党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以动漫和宣传画报等形式广泛宣传。

(二)执行组织纪律和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5. 针对“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学校人事处和党委组织部紧密配合,严格按照省编办核编的职能部门,经过两次充分酝酿和讨论,严格制定了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职责,厘清了部门职能,明确了岗位职责,解决了有些部门职能不清、职能交叉的问题。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员编制工作小组,按照教育部和省人社厅相关管理办法,在充分借鉴其他高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二级学院和学科专业调整为契机,正在制定学校《内部定编实施细则》,实行定岗定编定员。制定教师培养、培训、进修、学历提升计划,加大对超编学院超编专业教师的转型培养,加快对缺编学院缺编单位的教师引进和培养。为加快学校转型发展,加大“双师型”“双能型”教师的转型和培养培训力度,加强师资力量。通过实行编制管理和岗位管理,全面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建立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

6.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方面”的问题: 学校向省上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增加干部职数,严格按照核定的干部职数配备干部,及时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学校9月份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程序和方式;规范干部选任条件、选任资格;健全干部培养、教育、使用的责任体系;落实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制度,加强对人岗匹配的研究分析,不断提高知人善任能力;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处科级干部进行任免交流,其中对现有的8名非领导职务处级干部和调研员予以免职,对今后到龄退出领导岗位的处级干部,不再安排非领导职务,配齐了部分学院单位部门班子。下一步将持续加大人、财、物等重要岗位负责人轮岗交流力度,力争年底前配齐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建设一支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

7. 针对“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混乱”的问题: 学校成立了由分管副校长任组长,财务总监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学院院长为成员的临时聘用人员工作小组,正在制定学校《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各学院各单位各部门服务进行整体规划和相关职能划分,对临时聘用人员核岗核薪、分层聘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提高用工效率。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的问题

8. 针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维修项目中标价控制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根据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四个制度,重新调整了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修订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论证、申报审批、招投标、合同、基本建设、财务、质量监控、基建各环节工作流程等,切实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落实各方责任,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控制工程变更和工程总投资,坚决杜绝严重超概算、违规转包和大幅增加合同总价等现象,对在建的基建工程项目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加强基建部门内控管理,制定岗位责任制,落实职责范围,明确廉政风险防控等级和防控措施,强化矩阵式管理,切实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避免廉政风险。二是严格执行新制定的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招标、方案设计、维修管理架构、组织实施、领导审批等基本流程,严防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标、串标,加强立项维修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坚持公开招标全过程跟踪审计。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小型维修工程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9. 针对“学校资金在多家银行、多个账户存储,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由分管财务副校长、财务总监和财务处处长具体负责清理学校资金账户,计划注销5个以“兰州城市学院”为户名的银行账户。清理后以“兰州城市学院”为户名的银行账户由原来的18个减少为13个,学校的银行账户数量趋于合理,有效规避了账户较多存在的廉政风险。

10. 针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的问题 :一是学校将对教务处实验中心和国有资产管理处整合,拟整合成立实验设备与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学校实验室和国有资产。根据学校《学科专业调整及二级学院设置方案》,以正在进行的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和二级学院调整为契机,进行资产清查、分割、调整,明确责任主体。正在制定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评估办法》等制度,建立实验室建设工作机制,规避廉政风险,切实解决资产利用率低的问题。二是学校拟成立公共资源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全校公共资源。后勤管理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起草了学校《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在对全校出租房摸底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登记备案。依据三个校区地域差异,根据市场规律,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合理确定房屋租赁周期和价格,停止协议投资转让长期使用权的做法,并对所有协议按适用类型梳理排查,按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对全校铺面房进行规范管理,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租赁办法对所有铺面重新签订合同,严格规范商用房租赁行为,维护学校利益。结合学校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按照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做好资产调拨、分割工作,做好资产监管联动工作,使资产监管落到实处,杜绝资产管理出现监管空档现象。

(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的问题

11. 针对“‘四风’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学校《会议管理办法》和《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加强会议和文件管理,减少会议和文件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规格,改进会议形式,控制会议时间和费用,简化会议程序,加强校领导公务活动的统筹安排,改进和进一步规范校外单位接待来访工作。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讲实话、讲管用的话,进一步转变文风、会风,保证学校领导班子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校党委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党政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提醒、约谈等方式,让班子副职做到敢于担当,勇于担责,正确处理好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投入学校的发展和管理上,按照分工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切实推进分管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学校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成立由机关党委牵头组成的专项机构,采取考核、奖惩等得力措施抓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四是切实推进管理重心下移,发挥各学院办学的主体作用。积极协调,提高效率,解决机关管理部门人浮于事和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

12. 针对“学校教学管理存在问题较多”的问题: 一是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相关工作副校长任副组长,财务总监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津贴分配工作小组,以“绩效工资”改革为重点,结合学校“三定方案”,正在修订学校《津贴分配方案》,建立“岗位+业绩奖励”的津贴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分配激励机制的作用,积极推进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津贴分配制度改革,改变以课时为主的津贴分配制度,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高层次人才、优秀人才和重点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和竞争机制,确定激励导向,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学校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意识和履职能力。二是学校完善制定了《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等制度。从入学与注册、考勤与纪律、休学停学与复学、转专业与转学、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课程选修免修免听、重考重修缓考重读与试读、学业预警退学与开除学籍、离校与出国出境、毕业结业与肄业、学位授予、提前毕业与延长修业等十二个方面,规范学籍管理行为。从行为认定、处分种类、违规处理、处理程序、申诉程序等方面,全面界定学生考试违规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师德建设和教风建设、学风建设实施规范要求和行为引导、制度和机制建设、管理和服务、社团建设等六个方面,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不断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考风,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3. 针对“党政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的问题: 正在制定学校《岗位管理办法》等制度,明确转岗、兼岗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确定不同类型教师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修订教师聘用、考核、晋升、奖惩办法,通过教师分类管理和基本工作量制度的建立,逐步实现岗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优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使用配置,实现各类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解决党政管理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一人两岗”的现象和管理人员挤占专业技术岗位的问题。

14. 针对“三校合并,凝聚力不够,融合度需要加强”的问题 :学校成立了党委书记牵头,由全体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工作小组,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三校融合,增强凝聚力。一是深入学习和借鉴国内外高校多校区办学管理的有益经验,分析和研究国内外高校多校区管理模式,积极探索适应我校三校区管理以及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有效模式。二是深入分析三校区的现实状况与发展前景,科学地划分三校区的功能定位。根据各校区功能定位,科学制定各校区发展规划,通过调整、合并与扩容等途径,对三校区的办学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优化组合,提高办学效益和办学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三是积极倡导建设大学文化;推进大学精神文化的融合,努力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加快大学物质文化的融合,努力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促进大学制度文化的融合看,有效地促进深度融合和快速发展。

三、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理情况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省委第一巡视组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核查。一是详细分析和认真梳理了移交问题线索,将6个问题线索分解为14个需核查的具体问题。校党委、校纪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听取核查进展情况汇报,亲自指导协调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置,有力推进了存在问题的核查。二是成立了10个核查小组,每个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为牵头领导,分管校领导为核查责任领导,制定了核查方案,分别对14个具体问题进行核查。三是在开始核查前,组织召开核查小组会议,学习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安排部署核查工作方式方法,对从严从速核查问题线索提出明确要求。四是通过谈话了解情况、函询当事人和有关人员、查看有关会议记录、查阅有关财务凭证等,对有关问题进行了逐条逐项核查。在核查过程中,先后发出函询通知单7份,约谈处级以上干部17人次,谈话了解情况80余人次,收集书面证明材料等40余份。五是研究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和建议,决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追回有关经费88800元。

   四、今后整改工作的安排

目前,我校对省委第一专项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还是阶段性的。今后,学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巡视整改意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巡视整改工作:

(一)坚持从严治党,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担当,加强校党委对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承担党委主体责任。对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和基层党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继续实施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推动主体责任向二级学院党委延伸,将巡视整改成效作为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的“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引导干部群众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要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约谈诫勉和教育警示机制,严格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二)坚决反对“四风”,弛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领导干部是解决“四风”问题的关键,要在坚定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上继续用功,结合当前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带头遵守制度规定。要选准用好领导干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继续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与岗位调整工作,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真正把德才兼备、干事创业、勤政务实、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要完善领导干部考评制度,将审计结果、巡视整改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从严要求、从严监督干部,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闯雷区、踩红线的违纪问题。

(三)坚持标本兼治,全力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对已经落实解决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抓好跟踪问效,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正在推进落实的问题,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切实做到“目标不变、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对照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将巡视整改与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深入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及落实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既要积极借鉴巡视整改取得的经验成果,又要把尚未完成的相应巡视整改重点任务纳入相应重点工作范畴,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以抓铁有痕的精神,全力统筹推进。同时,要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坚持以巡视所发现的具体问题为切入点,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和体制机制问题,构建有效管用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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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城市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