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桥学院从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精神

25.03.2016  19:40

新学期以来,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党委从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加强从严治党的精神。


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所作的《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讲话精神,在党委委员认真自学的基础上,3月24日下午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扩大会议,院党委全体委员、学院领导、各党总支书记和全院25个党支部的书记全部参加学习会,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各支部的书记要带领全院党员把握好、学习好、贯彻好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高举党的大旗,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鲜明的党性立场,不折不扣地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目标落到实处。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院党委书记王新兰传达了2016年2月2日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精神。结合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嘉毅同志和厅纪检组长张晶同志的讲话,王新兰书记也列举了我院不符合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些现象。她说,虽然我们独立学院在财权、人权等方面具有管理体制上的优势,不易发生腐败现象,但并不是世外桃源。我们党务工作的一些环节上,必须严格遵照党章规定,做到严谨、透明、合法,把从严治党精神落到学院工作的实处。

三是认真部署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院党委召开支部书记大会,将中共中央组织部的文件中关于开展此项工作的要求、对象、方法、步骤认真进行了学习,并与学院的实际相结合,挑出适合于独立学院的工作重点,并一一予以落实。党委要求全院各有关部门都要密切配合,把这项从体制上加强“从严治党”的工作做好,为下一阶段“两学一做”活动的开展打好基础。

四是理顺规范党费交纳制度。院党委从2015年就开始着手这项工作,将此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严治党的一个有力抓手。新学期一开始,我们将全院党员的工资基准部分进行了多次测算,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中执不同档次工资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制定了我院党员交纳党费的序列标准。

3月24日下午,学院党委召集全院党支部书记、总支书记、院领导、董事会领导参加的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审议研究通过了党费交纳规定的草案,随后出台了《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意见》、《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党员交纳党费的规定》两个文件。决定于2016年第一季度实行新的党费交纳标准。

供稿:陇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