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属学校财务人员进行校际间交流轮岗

14.10.2015  11:50

  10月13日,市教育局公布《兰州市市属学校财务人员交流轮岗实施方案》。市属学校财务人员将按照三年一个周期进行校际间的交流。据悉,此举将进一步优化结构,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强化内控,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方案》要求,交流轮岗要从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出发,明确岗位工作要求、所需知识技能和专业技能,完善财务人员档案信息,审核交流人员资格条件,做到人岗相适,科学配置人员。交流人员职称待遇不变,新交流单位需兑现交流人员在原单位的职称及待遇。财务人员交流轮岗,原则上在同类学校(单位)之间进行,交流人员一经确定,办理调动手续。财务人员交流轮岗,实行就近交流。参考财务人员联片培训片区划分情况,原则上在同区域学校(单位)之间进行交流。财务人员交流轮岗,会计、出纳同时符合交流条件的,原则上只交流轮岗1人,以保证单位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和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对于交流人员的条件,《方案》明确在同一学校(单位)财务岗位上连续工作满五年的会计和出纳,应该进行交流轮岗。年龄距离退休不足三年的,不再交流轮岗。未列入交流轮岗范围或未达到规定交流轮岗年限的财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进行交流轮岗和调整。市教育局目前已经完成了摸底调研,10月15日前确定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