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15.04.2016  13:06

4月13日下午,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在第二会议室召开。党委常委、副校长马振林主持会议。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膳食处、图书馆、档案馆、附属中学(实验中专)及各二级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马振林在会上传达了兰州市安宁区区委紧急会议精神,并就4月8日安宁区蓝天公寓621宿舍火灾事故向与会人员作了通报。他强调,消防安全问题关系到学校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共同维护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他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行动方案,做好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相应职责,有效排查整治滥用“热得快”、乱拉电气线路、堵塞消防通道等火灾隐患;要制定完善的消防灭火疏散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效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等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有效做到防患于未然。

会上,保卫处负责人传达了兰州市安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宁区中小学、幼儿园及寄宿制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安消安委发〔2016〕1号)。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传达了省司法厅《中共甘肃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甘司发电〔2016〕11号)。根据《通知》精神,2016年4月15日是我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届时学校将密切配合全省《国家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校师生员工依法履行义务和职责、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会议同时对学校拟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和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等事宜作了安排。